法律分析:
(1)联系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是合理途径,交强险在一定限额内有此义务,不过符合规定时保险公司垫付后可向致害人追偿,这保障了伤者及时救治,也维护了保险公司权益。
(2)在事故责任明确情况下,伤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能解决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问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后续可向责任人追偿,确保基金可持续性。
(3)与医疗机构协商缓交或分期支付医疗费用,若协商成功,能缓解撞人者资金压力。
(4)被撞者自行先支付医药费,之后通过协商或诉讼索赔,是常见的解决方式,为被撞者维护权益提供途径。
提醒:
不同情况适用途径不同,若涉及复杂责任认定或费用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联系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让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不过若符合规定,保险公司垫付后可向致害人追偿。
(二)事故责任明确时,伤者一方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三)双方和医疗机构协商,申请缓交或分期支付医疗费用。
(四)被撞者自行先支付医药费,治疗结束后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撞人后没钱垫付医药费,解决途径如下:
1.联系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让其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若符合规定,保险公司垫付后可向致害人追偿。
2.若事故责任明确,伤者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可向责任人追偿。
3.双方与医疗机构协商,申请缓交或分期支付费用。
4.被撞者先自行支付,治疗结束后协商或诉讼索赔。
结论:
撞人后没钱垫付医药费,可联系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垫付、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与医疗机构协商缓交或分期支付,被撞者也可先自行支付后索赔。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保险公司有义务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若符合规定,垫付后可向致害人追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事故责任明确时,可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之后向责任人追偿。与医疗机构协商缓交或分期支付医疗费用也是可行的解决办法。被撞者自行先付医药费后,能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在处理撞人后医药费垫付及赔偿问题上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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