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过程中,员工不接受调岗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自动离职。调岗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依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确认,单方面变更不具备法律效力。
1.员工有权拒绝未经协商的调岗。若公司未与员工达成一致便擅自调整岗位,员工可明确拒绝该安排,这种拒绝行为不属于违约,也不能作为自动离职的认定依据。
2.公司以不接受调岗为由按自动离职处理属违法。公司的此类操作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若不愿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履行,员工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1)公司裁员时进行调岗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2)若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安排调岗,员工有权拒绝该调岗安排。员工不接受调岗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自动离职。
(3)公司若以员工不接受调岗为由,将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该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面对公司的违法解除行为,可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提醒:
员工遇到公司擅自调岗并以不接受调岗为由按自动离职处理时,应保留相关沟通记录及劳动合同等证据,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同案情的具体解决方案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公司裁员时提出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公司不得单方面强制调岗。
(二)员工拒绝未经协商的调岗,不能被认定为自动离职。公司若以此为由按自动离职处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若不愿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履行,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公司裁员时提出调整岗位,本质是对原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动。按照现行法律,变动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由公司和员工双方商量后达成一致,并且要用书面方式确定下来。
如果公司没经过员工同意就强行调整岗位,员工有权利不接受。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服从调岗安排,不能被算作主动离开岗位。
要是公司因为员工不接受调岗,就把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员工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执行原来的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做下去,或者合同已经没法再履行了,公司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支付赔偿费用。
结论:公司裁员时员工不接受调岗不算自动离职,公司以此为由按自动离职处理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解析:公司调岗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若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员工不接受调岗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自动离职。若公司以员工不接受调岗为由,将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员工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如果您遇到类似的劳动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工种变更需经本人同意,擅自更改视为违约,可申请劳动仲裁。经济赔偿按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雇,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赔偿金=补偿时间×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专业解答公司调岗员工不同意,公司无权直接裁员。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若公司单方面调岗,员工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赔偿金。赔偿金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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