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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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一方婚前隐瞒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或有关精神病的,另一方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的重大疾病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因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且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第二类是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第三类是有关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超过该期限则无法提出撤销请求。如果您遇到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该请求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此期限则无法通过该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若遭遇此类情况,应尽快收集对方患病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病史记录等,并在法定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
1.重大疾病主要包含三类情形。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由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1.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1.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是请求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已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向另一方如实告知该情况,另一方在婚后发现此事实时,有权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2)重大疾病的范围有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三类疾病,一是严重遗传性疾病,即因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且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二是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三是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重型精神病。
(3)请求撤销婚姻需遵守时效限制。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超过该期限则无法通过此方式撤销婚姻。
提醒:
发现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在法定时效内提出撤销请求,避免权利过期;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一)若结婚前一方隐瞒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或有关精神病这三类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中,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因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且后代再现风险高不宜生育的疾病;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有关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重型精神病。
(二)请求撤销婚姻的时间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超过该期限则无法申请撤销。
(三)撤销婚姻需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实现,由法院依法判决是否撤销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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