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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肇事逃逸者后该赔偿多少金额

李** 青海-西宁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5.12.31 06:51:03 355人阅读

抓到肇事逃逸者后该赔偿多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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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肇事逃逸赔偿涉及多方面,包含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众多,从基本的医疗、误工等费用,到因残疾或死亡产生的额外赔偿,都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财产损失赔偿有直接和间接之分,像车辆维修和贬值损失等都在其中。
(3)赔偿金额的计算复杂,要考虑实际发生费用、受害人伤残程度以及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
(4)赔偿流程上,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无果,受害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提醒:
肇事逃逸赔偿情况复杂,不同案件差异大。若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31 08: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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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肇事逃逸赔偿中,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各类费用的票据,比如医疗费用发票、车辆维修清单等,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二)若涉及伤残,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计算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三)双方协商时,要保持理性,以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为基础进行沟通。若协商不成,受害人要尽快向法院起诉,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025-12-31 08:5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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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事逃逸赔偿金额依具体情况定,赔偿分人身和财产两方面。
人身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等,残疾或死亡另有额外赔偿。
2.财产赔偿含直接和间接损失,像车辆维修、贬值费用。
赔偿金额综合实际费用、伤残程度、当地经济水平计算。
3.赔偿先协商,协商不成受害人可起诉,法院依证据和法律判决。

2025-12-31 07:2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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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肇事逃逸赔偿金额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涵盖人身和财产损失赔偿,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肇事逃逸的赔偿涉及人身和财产两方面。人身损害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规费用,若有残疾或死亡情况,还有额外赔偿项目。财产损失赔偿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像车辆维修和贬值费用。具体赔偿金额受实际费用、伤残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影响。在处理赔偿时,通常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遇到肇事逃逸赔偿相关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1 07:2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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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赔偿金额依具体情况而定,赔偿项目含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失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多方面,有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规费用;造成残疾的,要赔偿残疾相关费用;导致死亡的,需赔偿丧葬费等。
2.财产损失赔偿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例如车辆维修及贬值损失。
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实际费用、受害人伤残程度和当地经济水平综合计算。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受害人可起诉,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判决。

建议肇事方积极与受害方协商,主动承担责任;受害方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费用凭证和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1 06:57:2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被告人赵驾驶黑色大众轿车西向东行驶,与程停放在路边的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赵的同车乘车人刘某志死亡,刘受轻伤,车辆损坏。后经事故责任认定,赵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程负事故次要责任,刘某志、刘某林不负事故责任。另查明,案发后,赵救助自己车上的两名伤者,将他们送到医院后无故离开。案发第二天赵到交通大队接受了询问。后本案被定为刑事案件,但公安通知联系不上赵。2015年1月6日赵在其家门口被抓获归案。本文认为,赵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理由如下:交通肇事逃逸应当以不救助被害者为核心理解和认定逃逸。刑法将“交通肇事逃逸”设置为加重处罚条款,其原因是:一方面,犯罪后逃避法律责任是人之本能,除非是在看管所脱逃,任何国家的刑法都不会以单纯的逃避法律责任对犯罪人加重处罚。一方面,从法意保护角度而言,出现交通肇事时,肇事者逃逸会使事故伤者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造成严重后果,立法者希望以此规定促使行为人及时履行救助义务。很赞同张明楷教授的观点:“刑法之所以仅在交通肇事罪中将逃逸规定为法定升格的情节,是因为在交通肇事的场合,往往会有需要求助的被害者,进而促使行为人救助被害者。由于行为人的先前行为使他人生命处于危险状态,产生了作为义务,不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当然能够成为法定刑升格的根据。所以,应当以不救助被害者为核心理解和认定逃逸。”具体到本案中,事故发生后赵将车上两名伤者送至医院抢救的行为,已经降低了其死亡的风险,达到了立法规定的目的。因此,赵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逃逸。片面的将交通肇事逃逸理解为逃避法律追究违反罪责均衡原则。就本案来比较分析,本案中,赵在案发后主动将伤者送至医院,防止了事故危害结果的扩大化,并在案发后第二天接受交警大队的询问,没有逃跑行为,保障了事故顺利调查,没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如若认定了交通肇事逃逸就较之交通肇事后行为人无视伤者的伤情逃跑,会对被害人的法益造成进一步的侵害,而且逃逸行为也会对事故的调查、刑事案件的侦查增加困难和难度的交通肇事逃逸,如若二者行为统按逃避法律追究定通肇事逃逸的话,那么二者在量刑上没有任何差异,这样显然违背了罪责均衡原则,进而也与立法者的本意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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