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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板骗当法人该如何处理

刘* 陕西-渭南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5.12.30 23:00:28 327人阅读

被老板骗当法人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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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聊天记录要保留原始载体,通话录音要清晰可辨,书面承诺要有双方签字或盖章。
(二)与老板协商时,要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若协商过程有新的证据产生,及时留存。
(三)向登记机关反映情况时,详细说明被欺骗的经过和相关证据,配合登记机关的调查工作。
(四)提起民事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五)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定期查询公司的工商信息、税务记录等,发现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5-12-31 05:1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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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快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承诺等,证明被老板骗做法人。
2.先和老板协商,要求变更法人;协商不成,向登记机关反映,请求协助调查。
3.法人要担法律责任,公司违法法人可能受牵连。可民事诉讼,以重大误解或欺诈撤销法人登记,但要有充分证据。
4.关注公司经营,有异常及时处理,冷静依法维权。

2025-12-31 04:3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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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被老板欺骗做法人,应收集证据,先协商变更,协商不成向登记机关反映,还可通过民事诉讼撤销法人登记,同时关注公司经营避免权益受损。
法律解析:
法人在法律上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法人可能受牵连。当被老板欺骗做法人时,应尽快收集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承诺等证据。先尝试与老板协商变更法人,这是较为和平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可向登记机关反映,请求协助调查处理。若证据充分,还能通过民事诉讼,以重大误解或欺诈为由,请求法院撤销法人登记。在此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若在处理该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1 02:3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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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欺骗担任法人后应先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承诺等,以证明被老板欺骗的事实。法人需承担法律责任,若公司违法违规,法人会受牵连。
2.解决措施如下:
-尝试与老板协商,要求变更法人。
-若协商不成,向登记机关反映情况,请求协助调查处理。
-考虑通过民事诉讼,以重大误解或欺诈为由,请求法院撤销法人登记,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欺骗行为。
3.建议: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如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处理过程中要冷静应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1 02:2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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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收集证据是关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承诺等能证明被老板欺骗做法人的材料,可作为后续维权的有力支撑。
(2)与老板协商变更法人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若能达成一致,可避免后续繁琐程序。
(3)协商不成向登记机关反映,登记机关可协助调查处理,推动问题解决。
(4)法人承担着公司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若被欺骗担任法人,可通过民事诉讼,以重大误解或欺诈为由请求法院撤销法人登记,但需有充分证据。
(5)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在处理过程中冷静应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收集证据要全面且合法,进行民事诉讼需确保证据充分。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31 00:40:34 回复

原告一:齐某,男,汉族,1980年10月5日出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街坊##号楼##单元门。电话:186#原告二:李某,女,汉族,1954年2月10日出生,住址:河北省##市##乡##村电话:1861006##原告三:张某,女,汉族,1978年9月27日出生,住址:河北省##市##镇电话:18610066##被告:刘某,女,汉族,1978年10月20日出生,住址:朝阳区##路1号院##小区9号##楼5层515。电话:186111#案由:不当得利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一现金236583.67元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二现金13001元3、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三现金4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理由:2007年6月14日,原告一和被告在##售楼处认识,同年7月份开始建立恋爱关系。在双方交往的过程中,原告一以结婚为目的,真诚和被告来往,并于2008年-2012年与被告恋爱将近五年。期间,原告一和被告的一切开支均由原告支出,而且,被告在原告一未明确授权的前提下非法使用原告一的资金,共计236583.67元。同时,原告二和原告三为了原告一与被告能够顺利结婚,原告二赠与被告13001元;原告三赠与被告4000元,作为彩礼。然原告一不曾料到被告在与其交往的五年间一直刻意隐瞒已婚事实,还不断以各种理由拖延登记结婚,并擅自转移原告一的大额财产,并占为己有,同时占有原告二及原告三的财物,不予返还。为维护上述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解释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朝阳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房屋典当合同转典权人简称甲方,原典权人简称乙方,兹为典权经双方合意缔订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乙方经出典人同意,将其向出典人取得的下记典权转典与甲方,而甲方将典权转受。原典权标示一、典物二、典价三、期限四、典权设定登记五、特约第二条前条转典期间自年月日起满年(不得逾越原典期限)。第三条典价(不得超越原典价)。第四条于转典契约成立当日,乙方将典物全部移转与甲方占有收益使用。第五条转典期间内,甲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划一部分灭失,应赔偿责任。第六条甲方对于典物为使用便利,非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加以整修或添设等行为。第七条典权期限届满,乙方应备足第三条所载原典价,向甲方赎回典物,而甲方应将典物负责回复原状,返还乙方各无异议。第八条典权存续期间,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典物为再转典,或让与及出租与他人。第九条本契约经双方签盖后生效,同时应向主管地政机关办理典权转典登记手续。第十条本契约未尽事项应依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转典权人(甲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转典人(乙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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