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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诉讼费可退还的金额是多少

宋* 吉林-四平 债务债权咨询 2025.12.30 10:49:17 494人阅读

债权人撤销诉讼费可退还的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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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里,案件受理费的交纳和退还与审理程序密切相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若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交纳。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本身就已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若撤诉或调解结案则不再减半退费。
(3)案件受理费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不同的金额区间对应不同的交纳比例,像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等。
(4)退还金额要依据案件审理程序、已交费用以及相关收费标准来确定。比如普通程序中原交诉讼费2000元,调解结案就可退还1000元。

提醒: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案件受理费退还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案情对应不同结果,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30 16:5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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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能向法院申请减半退还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二)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于本身已减半收取费用,撤诉或调解结案时不再减半退费,已交费用就是最终需承担的费用。
(三)计算可退还金额时,要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已交费用是否合理,进而明确可退还的金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025-12-30 15:3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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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普通程序以调解或撤诉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简易程序本身已减半,撤诉或调解不再退费。
2.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如不超1万,每件50元;超1万至10万部分,按2.5%交纳。
3.比如普通程序原交2000元,调解结案退1000元。可退金额要结合审理程序、已交费用和收费标准确定。

2025-12-30 13:5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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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普通程序以调解或撤诉结案可减半交纳受理费,简易程序本身已减半,撤诉或调解不再减半退费,可退还金额结合审理程序、已交费用和收费标准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里,普通程序下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能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于本身就已减半收取费用,所以撤诉或者调解结案时不再进行减半退费。比如适用普通程序原交诉讼费2000元,调解结案就可退还1000元。在实际处理中,大家需根据自身案件的审理程序、已交费用以及具体的收费标准来准确计算可退还的金额。若对案件受理费的退还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解答和帮助。

2025-12-30 12:4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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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案件受理费退还情况与审理程序相关。适用普通程序以调解或撤诉结案可减半退费,而简易程序本身已减半收取,再撤诉或调解不再减半退费。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当事人应提前了解案件收费标准和退费规则,在诉讼前合理评估费用成本。
-若希望减少费用支出,在适用普通程序时可考虑通过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以获取部分退费。
-向法院咨询具体费用计算方式,确保已交费用准确,避免多交或漏交。

2025-12-30 12:34:3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花费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如果第三人有过错的,该第三人也要适当分担。这里所说的费用除了诉讼费用外还包括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都是收取100元案件受理费。二、其他类型的案件行使撤销权的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最高人民回复: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按件收费。各级人民收取诉讼费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关于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的诉讼费收取不一的问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其相关规定,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按件收费。各级人民收取诉讼费用必须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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