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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地,本质是集体经济组织按户赋予的权益,并非单个成员的私人财产。当农户中某成员离世,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经营,不涉及继承问题。外嫁女若户口未迁出原家庭且属于该承包户成员,可继续享有承包权益;若户口已迁出且不再是该户成员,通常无法享有承包经营权。
若承包地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其承包收益可依法由继承人继承,外嫁女作为继承人有权获得这部分收益。同时,在承包期内,外嫁女也能继续承包该地块。
2025-12-30 15: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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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外嫁女能否继承承包地经营权需根据承包方式及户口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
承包地经营权继承需分两种情况分析。1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承包地,其本质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体现,承包主体为农户家庭而非单个成员。若外嫁女户口未迁出且属于原家庭承包户成员,可继续享有承包权益;若户口已迁出且不再是该户成员,则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外嫁女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收益,且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若对承包地经营权继承问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得到准确的法律指导。
2025-12-30 15:0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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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能否继承承包地经营权需根据承包方式及自身身份情况判断。
1.若承包地是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其承包权主体为农户家庭而非单个家庭成员。当农户中某个成员死亡,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涉及继承问题。外嫁女若户口未迁出且属于原家庭承包户成员,可继续享有承包权益;若户口已迁出且不再属于该户成员,通常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
2.若承包地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其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外嫁女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收益。同时,在承包期内,外嫁女也可继续承包该土地。
2025-12-30 14:2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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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经营权。该方式本质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体现,承包权主体为农户家庭而非单个家庭成员。当农户中某成员死亡,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若外嫁女户口未迁出且属于原家庭承包户成员,可继续享有承包权益;若户口已迁出且不属于该户成员,通常无法继承承包经营权。
(2)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其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外嫁女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收益。同时,在承包期内,外嫁女也可继续承包该土地。
提醒:
外嫁女需结合自身户口状态及承包地取得方式确认权益,若对承包地经营权继承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或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自身权利。
2025-12-30 12:5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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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承包地是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承包权主体为农户家庭而非单个成员。外嫁女户口未迁出且属于原家庭承包户成员的,可继续享有承包权益。若户口已迁出且不属于该户成员,通常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
(二)若承包地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外嫁女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承包收益。在承包期内,外嫁女也可继续承包该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2025-12-30 11:28: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