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店与客人达成口头约定,制作蛋糕,后因客人自己时间记错,导致蛋糕做出未收到款,蛋糕店要求开单人员全额赔付是否合理呢
蛋糕店要求开单人员全额赔付不太合理。开单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客人记错时间属意外情况,并非开单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未收款。解决方案是蛋糕店先和客人再沟通收款,若客人仍不付款,损失不应由开单人员全承担,可根据公平原则,由蛋糕店和开单人员按一定比例分担损失。
2025-12-29 21:58:1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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