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石河子法律咨询 > 石河子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死亡赔偿金年龄咋认定

死亡赔偿金年龄咋认定

任* 新疆-石河子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5.12.29 10:11:55 444人阅读

死亡赔偿金年龄咋认定

其他人都在看:
石河子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石河子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死亡赔偿金计算中的年龄以死者实际周岁认定,需依据有效身份证件确定,不同年龄段对应不同计算年限。

法律解析:
计算死亡赔偿金时,年龄认定以死者实际周岁为准,通常依据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出生日期确定。具体计算标准为,六十周岁以下的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若对年龄认定存在争议,可通过出生证明、户籍档案等材料进一步确认,确保赔偿数额计算准确合理。如果在死亡赔偿案件中遇到年龄认定或赔偿计算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精准的法律帮助。

2025-12-29 16:00:02 回复
咨询我

死亡赔偿金计算中的年龄认定以死者实际周岁为准,通常需依据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出生日期确定,这一认定直接关系到赔偿数额的计算,需严格遵循法定规则确保结果准确合理。

1.计算年限的法定标准:六十周岁以下的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死者年龄超过六十周岁但未满七十五周岁时,计算年限为二十减去超过六十周岁的部分。

2.争议处理方式:若案件中对死者年龄存在争议,可通过出生证明、户籍档案等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消除认定偏差,确保赔偿计算符合法定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12-29 15:12:4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死亡赔偿金计算中的年龄以死者实际周岁认定,认定依据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出生日期。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年限按年龄分段确定:六十周岁以下的,计算年限为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计算年限为五年。

(3)若案件中对死者年龄存在争议,可通过出生证明、户籍档案等材料进一步核实,确保死亡赔偿金计算准确合理。

提醒:
死亡赔偿金的年龄认定直接关系赔偿数额,若对年龄有争议,应及时收集出生证明或户籍档案等材料,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确认计算方式。

2025-12-29 13:23:51 回复
咨询我

(一)死亡赔偿金计算中的年龄以死者实际周岁认定,需依据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出生日期确定。

(二)计算死亡赔偿金的年限规则如下:六十周岁以下的,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若对年龄认定存在争议,可通过出生证明、户籍档案等材料进一步核实,确保赔偿计算准确合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内容是: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5-12-29 12:04:46 回复
咨询我

死亡赔偿金计算时的年龄,需以死者实际周岁为准,通常参考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上登记的出生日期来确定。

计算死亡赔偿金的年限规则明确:六十周岁以下的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统一按五年计算。

若对年龄认定存在争议,可通过出生证明、户籍档案等材料进一步核实,确保赔偿金额计算准确合理,年龄因素直接影响最终赔偿数额的确定。

2025-12-29 11:49:03 回复

一、超龄工人工作中死亡能否认定工伤超龄农民工一般指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据统计,我国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他们的人数应该超过4600万。而在2010年,我国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比仅为12.9%。由此可见,超龄农民工数量的比例也会不断上升。2010年,最高人民行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二、“超龄”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超龄工人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使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也要终止。不过,2010年9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法官意见:在法律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的处理原则应该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均衡双方的利益,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引导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发展。因此,可按特殊用工关系处理,其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等参照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