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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额支付房款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所有,剩余未还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需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向对方给予补偿。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离婚时房产产权比例按各自实际出资份额确定。
2025-12-28 17: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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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离婚时婚前购买的房子归属需根据购房出资方式、产权登记情况等不同情形判断,并非一律归一方所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前购房的归属分以下情形。一是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二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可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通常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三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按各自出资份额确定产权比例。若你在离婚房产分割中遇到疑问或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明确自身权益并妥善处理。
2025-12-28 16:1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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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属需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不能简单归为个人或共同财产。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可先通过协议处理房屋归属。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尚未还清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需就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向另一方作出补偿。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房屋产权归属按双方实际出资份额确定比例,离婚时按照该比例进行分割。
2025-12-28 14:2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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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房屋,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且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可就该不动产的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离婚时应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确定各自享有的产权比例。
提醒:
离婚时涉及婚前购房归属争议,建议当事人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相关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5-12-28 14:1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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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按各自出资份额确定产权比例,离婚时按比例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5-12-28 13:37: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