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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肇事,司机与车主谁来担责

余* 海南-三亚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5.12.28 09:11:18 416人阅读

发生肇事,司机与车主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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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同且因租赁、借用等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时,先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使用人赔偿,若所有人有过错则承担相应责任。建议所有人在出租、出借车辆时,仔细检查车辆状况,确保使用人有驾驶资格。
(二)司机受雇于车主从事职务行为肇事,通常由车主担责。若司机故意或重大过失,车主担责后可追偿。车主应加强对司机的管理和培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
(三)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担责,车主一般不担责。车主应及时报案,保留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5-12-28 16: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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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借用机动车,使用人与所有人不同,事故属机动车方责任时,先由保险赔,不足部分使用人赔;所有人有过错,担相应责任。
2.司机受雇于车主执行职务肇事,一般车主担责;若司机故意或重大过失,车主担责后可追偿。
3.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盗窃、抢劫或抢夺人担责,车主通常不担责。担责主体依具体情况判断。

2025-12-28 15:0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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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机动车事故的担责主体需根据不同情形综合判断,一般使用人担责,所有人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司机受雇肇事雇主担责,司机故意或重大过失雇主可追偿;车辆被盗抢肇事由盗窃等人员担责,车主一般不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在租赁、借用等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的情况,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使用人担责,所有人有过错则承担相应责任。当司机受雇于车主执行职务行为肇事,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若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雇主赔偿后可向司机追偿。而车辆在被盗抢期间肇事,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通常无需担责。在实际生活中,交通事故情况复杂多样,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责任的认定。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不知如何确定担责主体,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8 13:4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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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事故担责主体需依具体情形判断。一般租赁、借用时,事故属机动车一方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使用人承担,所有人有过错则担相应责任。
2.若司机受雇于车主执行职务肇事,通常由车主担责。不过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车主担责后可向司机追偿。
3.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担责,车主一般不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车主外借车辆要确保使用人有驾驶资格且车辆无安全隐患;雇主应加强对雇员的安全教育;车主注意车辆保管防止被盗抢。

2025-12-28 12:5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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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租赁、借用机动车的情形下,若发生交通事故且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使用人承担。若所有人有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当司机受雇于车主执行职务行为肇事时,通常由车主担责。不过,若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车主担责后可向司机追偿。
(3)车辆被盗抢期间肇事,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一般无需担责。确定交通事故的担责主体,要综合考虑各种具体情形。

提醒:
交通事故担责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8 11:05:1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定。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铁路道口通行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海运、船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4、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事故,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本罪。这一点是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标准,如果行为人违反有关交通法规的过失行为没造成上述危害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应按交通事故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实际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出租或出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控制机动车运行的是使用人而非所有人,运行的利益也是由使用人获得的。因此,将机动车交由他人使用后,使用人因对车辆具有直接的运行支配力并享有运行利益,因而成为承担责任的主体。所有人原则上对使用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车辆所有人在出借或出租车辆时须履行一定的注意义务,有义务确保使用人有驾驶资质,且车辆没有明显的影响安全运行的瑕疵。

一、《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出租或出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控制机动车运行的是使用人而非所有人,运行的利益也是由使用人获得的。因此,将机动车交由他人使用后,使用人因对车辆具有直接的运行支配力并享有运行利益,因而成为承担责任的主体。所有人原则上对使用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车辆所有人在出借或出租车辆时须履行一定的注意义务,有义务确保使用人有驾驶资质,且车辆没有明显的影响安全运行的瑕疵。二、车辆所有人承担责任的情形在因使用人的过错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两种:1.所有人明知借用人没有驾驶资格或不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仍然将车出租或者出借给对方。2.所有人知道出租或者出借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在所有人承担赔偿责的情况下所有人承担的是过错范围内的补充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对所有人应承担责任的情况规定为:(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郑州市中级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此的规定是:(一)明知车辆有缺陷而出借,且该缺陷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的;(二)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资质或饮酒或有疾病不宜驾驶等因素的;(三)借用人下落不明的;(四)其他明显过错的。三、需要注意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不论车辆所有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均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驾驶人承担,所有人有过错的,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未投保交强险则应由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所有人未投保交强险的行为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利益的一种损害,该部分损失本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的,但由于所有人未投保交强险造成受害人这部分损失不能得到赔偿,因此所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是由使用人的过错导致的,因此,基于公平的考量及维护被害人利益的考虑应由所有人和使用人对交强险应当赔偿的这部分损失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郑州市中级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也对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时责任应如何承担做了规定:出租、出借的车辆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出租人、出借人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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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车主与肇事司机不是同一人,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出租或出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控制机动车运行的是使用人而非所有人,运行的利益也是由使用人获得的。 但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5.01.17 139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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