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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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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法律效力多久

周* 上海-宝山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8 09:41:28 399人阅读

抚养权法律效力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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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抚养权的法律效力通常持续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特殊情形下可延长,子女成年前抚养权可依法变更。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一般不再承担法定抚养义务。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况时,父母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一是子女虽已满十八周岁但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二是子女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此外,在子女成年前,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变更抚养权。若你对抚养权的具体适用条件或变更流程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针对性的帮助。

2025-12-28 14:3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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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的法律效力通常持续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此时子女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其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1.特殊情形下的抚养义务延续
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若存在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形,父母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2.成年前抚养权的变更机制
在子女成年之前,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2025-12-28 13:4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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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抚养权的常规法律效力持续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其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2)存在特殊情形时,即使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父母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具体情形包括子女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3)子女成年前,抚养权可依法变更。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申请变更抚养权。

提醒:
父母需留意抚养权的特殊延续情形及变更条件,若遇到相关争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自身权利义务。

2025-12-28 13:0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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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养权的法律效力通常持续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其不再承担法定抚养义务。

(二)存在特殊情形时,父母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若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但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的抚养义务不终止。

(三)子女成年前,抚养权并非固定不变。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5-12-28 12:2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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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的法律效力一般持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此时子女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其不再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

存在特殊情形时,即使子女已满十八周岁,若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子女成年前,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若直接抚养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变更抚养权。

2025-12-28 10:42:32 回复

解答如下,一、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抚养包括物质上的抚养和精神上的抚养。抚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就是没有抚养能力。二、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婴儿和母亲的生理特点,这时候的婴儿最需要母亲的爱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婴儿自出生后两年内为哺乳期。如果哺乳期内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可以看出,在哺乳期内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以随父亲抚养为例外,法律不排除母亲和父亲双方协商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双方协议由父亲抚养子女,并且对子女健康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应准许。三、抚养权确定的参考标准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关于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这个问题,简单点来说就是自己的生活已经很贫困,不适合抚养孩子,没有经济收入。关于抚养能力这个问题,一般都是出现在离婚案件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虽然听上去很简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是否具有抚养能力,建议大家结合具体情况像律师进行咨询。

解答如下,一、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抚养包括物质上的抚养和精神上的抚养。抚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就是没有抚养能力。二、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婴儿和母亲的生理特点,这时候的婴儿最需要母亲的爱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婴儿自出生后两年内为哺乳期。如果哺乳期内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可以看出,在哺乳期内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以随父亲抚养为例外,法律不排除母亲和父亲双方协商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双方协议由父亲抚养子女,并且对子女健康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应准许。三、抚养权确定的参考标准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关于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这个问题,简单点来说就是自己的生活已经很贫困,不适合抚养孩子,没有经济收入。关于抚养能力这个问题,一般都是出现在离婚案件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虽然听上去很简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是否具有抚养能力,建议大家结合具体情况像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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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2 200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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