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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所获赔偿金数额是多少

田* 湖北-随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25.12.28 03:25:25 495人阅读

十级伤残所获赔偿金数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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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十级伤残赔偿金数额不固定,需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水平、年龄等具体情况计算。
法律解析: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需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规定年限计算。六十周岁以下的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级伤残的伤残系数为0.1,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赔偿年限乘以0.1。除残疾赔偿金外,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这些项目需根据实际支出和损失确定。不同地区经济水平存在差异,赔偿标准也会不同,需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若想了解自身情况对应的具体赔偿数额,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准确解答。

2025-12-28 09: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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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赔偿金的数额需结合多方面具体情况综合计算,并非固定数值。

1.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需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赔偿年限;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级伤残的伤残系数为0.1,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赔偿年限再乘以0.1。

2.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不仅包括残疾赔偿金,还涵盖实际支出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用、营养费用等。这些项目的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支出凭证或合理损失情况确定。

3.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存在差异,因此最终的赔偿数额需结合当地实际数据进行计算。

2025-12-28 08:4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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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需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数据、年龄及伤残等级。具体公式为: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赔偿年限乘以伤残系数,其中十级伤残的伤残系数为0.1。赔偿年限的确定规则为,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不仅包括残疾赔偿金,还可能涵盖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用、营养费等,这些项目需根据实际支出或损失情况确定具体数额。

(3)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不同,因此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需以当地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提醒:
十级伤残赔偿涉及多项计算细节和地区差异,个人案情不同赔偿数额会有区别,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结果。

2025-12-28 07:2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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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需结合三个关键因素。一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该数据可通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数据获取。二是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一般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三是伤残系数,十级伤残对应的系数为0.1。三者相乘即为残疾赔偿金的数额。

(二)除残疾赔偿金外,还可主张其他实际支出的赔偿项目。包括凭正规医疗票据确定的医疗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的误工费,按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标准确定的护理费,以及根据伤情和医疗机构建议确定的营养费。这些项目需依据实际情况收集证据后提出。

(三)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存在差异。由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具有地域性,需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数据为准,不能直接套用其他地区的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该条款内容为: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5-12-28 06:0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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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赔偿金的具体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计算基础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定残之日起算赔偿年限,一般为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是用上述收入乘以对应的赔偿年限,再乘以零点一的十级伤残系数。

除伤残赔偿金外,还可能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需按实际支出和损失确定,不同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2025-12-28 05:05:3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任的。劳动者可以向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确实伤残等级,根据等级来确定赔偿数额。那么,6级工伤伤残能够赔偿多少钱呢六级工伤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5)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来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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