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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是否要向女方要钱

杨* 湖南-永州 离婚咨询 2025.12.28 04:37:45 480人阅读

离婚时男方是否要向女方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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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如果女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法定过错,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期间女方对男方有未清偿债务,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偿还。

若无上述情形,男方不能随意向女方索要财物。

2025-12-28 08:3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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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男方能否向女方要钱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并非可以随意索要。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若女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男方财产的行为,男方可主张女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若女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男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对男方负有未清偿的债务,离婚时男方可要求女方偿还该债务。若不存在上述情形,男方通常不能向女方索要钱财。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财产分割或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8 07:2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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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能否向女方主张财产或赔偿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并非绝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存在特定情形时男方可依法提出相应主张。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遵循均等原则,但如果女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男方可在分割财产时要求女方少分或不分该部分财产。

2.若女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男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女方请求损害赔偿。

3.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对男方负有未清偿的债务,离婚时男方可要求女方偿还该笔债务。

若不存在上述情形,男方通常不能随意向女方索要财产或赔偿。

2025-12-28 06:4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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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男方无权随意向女方索要额外款项。

(2)若女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男方可主张在财产分割时对女方少分或不分,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若女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男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对男方负有未清偿的债务,离婚时男方可要求女方偿还该债务。

(5)若不存在上述情形,男方通常无权向女方索要款项。

提醒:
离婚时男方是否有权向女方索要款项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若存在法定情形应及时收集证据支持主张,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确认自身权益。

2025-12-28 05:48: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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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男方不能随意向女方要钱。

(二)若女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男方可主张女方在财产分割时少分或不分。

(三)若女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男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四)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对男方有未清偿的债务,离婚时男方可要求女方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5-12-28 04:59:53 回复

【法律意见】在婚姻关系续存期内的债务问题:只要这笔借款,在发生时女方不知情,那么就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而算作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可以拒绝承担。这就像分财产时,有些事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对方不能分得。男方结婚前买了房子,付清了房款,然后结婚,那么离婚时,女方是没有权利来分房子的。房子是婚前买的且结清房款,不属于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同样的道理非共同财产不能分割,非共同债务也不能分担。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借的债务,应共同承担,或者一方借的债务,借时另一方知情也同意且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消费。否则,就不能算共同债务,只能算个人债务。你的关键,是要拿出你不知情的证据,因为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现在你提出,拒绝承担7万元的债务,那你就要拿出,那7万元不应该由你承担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爱到尽头,复水难收,爱也悠悠,恨也悠悠。虽然情到尽处,但“离婚”二字,却很难开口。现代社会,包办、买卖婚姻微乎其微,绝大多数婚姻,不论现在如何悲怆、受伤和无奈,在起初时,总有一段相对美好的回忆。因此,开口提离婚,并不是每一个当事人都能从容做到的。  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提起离婚的起因一般有二种:  第一种,双方无法容忍型。  由于婚后矛盾不断,双方均能感到身心疲惫。不论是因为性格不和,还是因为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经常的争吵和相互的冷暴力,会一点点褪去曾经的美好,使双方均深深陷入困境。心情就像被笼罩在阴云下,压抑、烦躁、易怒,有时候一些很琐碎的事,就可能成为家庭大战的导火索。可能在不止一次的争吵中,提到过离婚问题,但都不是正式提及的。虽然没有正式提及,但双方都已想到过离婚,并都有心理准备了。因此,在一定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提起离婚,是非常自然的事,对方一般也有心理准备接受离婚的要求。  第二种,一方不愿继续型。  夫妻性格完全默契融和是不现实的。双方的生活观念、教育背景、心理素质不同,会导致对生活现状的要求不同。不论一方是否存在过错,既然一方准备提出离婚,双方的婚姻质量一定会相当差。一般不会存在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真正感到突然,一点儿预料都没有的情况。但是出于各种考虑,以及本人的状况,一方提出离婚后,另一方可能不会同意离婚。  正因为有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预料,所以一方有时候不好张口。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分二步走,告之对方自己有提起离婚的可能。第一步是傍敲侧击阶段。即在适合的场所,用适合的话,表达自己可能有离婚的意思表示,让对方有一个意识到和初步适应的时间段。比如,用假设、如果离婚之类的言语,探视对方的反应;第二步是正式谈判阶段。即在对方情绪相对稳定的时候,比较认真和正式的和对方就离婚的问题进行商议。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一般建议在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合环境比较好,是一个相对好的沟通环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爱到尽头,复水难收,爱也悠悠,恨也悠悠。虽然情到尽处,但“离婚”二字,却很难开口。现代社会,包办、买卖婚姻微乎其微,绝大多数婚姻,不论现在如何悲怆、受伤和无奈,在起初时,总有一段相对美好的回忆。因此,开口提离婚,并不是每一个当事人都能从容做到的。  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提起离婚的起因一般有二种:  第一种,双方无法容忍型。  由于婚后矛盾不断,双方均能感到身心疲惫。不论是因为性格不和,还是因为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经常的争吵和相互的冷暴力,会一点点褪去曾经的美好,使双方均深深陷入困境。心情就像被笼罩在阴云下,压抑、烦躁、易怒,有时候一些很琐碎的事,就可能成为家庭大战的导火索。可能在不止一次的争吵中,提到过离婚问题,但都不是正式提及的。虽然没有正式提及,但双方都已想到过离婚,并都有心理准备了。因此,在一定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提起离婚,是非常自然的事,对方一般也有心理准备接受离婚的要求。  第二种,一方不愿继续型。  夫妻性格完全默契融和是不现实的。双方的生活观念、教育背景、心理素质不同,会导致对生活现状的要求不同。不论一方是否存在过错,既然一方准备提出离婚,双方的婚姻质量一定会相当差。一般不会存在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真正感到突然,一点儿预料都没有的情况。但是出于各种考虑,以及本人的状况,一方提出离婚后,另一方可能不会同意离婚。  正因为有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预料,所以一方有时候不好张口。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分二步走,告之对方自己有提起离婚的可能。第一步是傍敲侧击阶段。即在适合的场所,用适合的话,表达自己可能有离婚的意思表示,让对方有一个意识到和初步适应的时间段。比如,用假设、如果离婚之类的言语,探视对方的反应;第二步是正式谈判阶段。即在对方情绪相对稳定的时候,比较认真和正式的和对方就离婚的问题进行商议。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一般建议在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合环境比较好,是一个相对好的沟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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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7 143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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