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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个九级一个十级如何计算

银** 天津-津南区 工伤鉴定咨询 2025.12.27 18:04:58 492人阅读

工伤一个九级一个十级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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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中同时存在九级和十级伤残时,赔偿计算需以九级伤残为基准,结合十级伤残的情况适当提高整体赔偿额度,具体金额需综合法定赔偿项目、当地政策规定及实际发生费用确定。

1.伤残等级的定级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同一工伤事故导致多个伤残等级时,以最高等级即九级伤残作为基础定级,再根据十级伤残的情况适当增加赔偿比例或额度,以体现多个伤残的综合影响。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九级伤残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在此基础上,会结合十级伤残的情况适当增加补助金金额,具体增加幅度需参考当地关于多伤残等级赔偿的细化规定。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差异较大,需查询当地发布的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文件确定具体金额。

4.其他赔偿项目的处理。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包括诊疗费、药费等;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需结合实际护理需求和当地护工费用标准计算。

2025-12-27 22: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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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伤残等级确定。工伤同时存在九级和十级伤残时,按照重者定级原则,以九级伤残为基础,适当提高赔偿额度,具体提高比例需结合实际伤残情况确定。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九级伤残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因存在十级伤残,可在该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增加幅度需参考相关规定及伤残关联程度。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需根据工伤发生地的具体规定计算。

(4)其他赔偿项目。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票据;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需结合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或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提醒:
工伤赔偿需结合当地具体规定及实际伤情计算,不同地区的补助金标准差异较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明确具体赔偿额度。

2025-12-27 21:2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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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伤残等级时,遵循以重者定级的原则。若存在九级和十级两个伤残等级,优先按九级定级,再根据十级伤残的情况适当提高赔偿额度。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九级伤残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在此基础上,结合十级伤残的影响程度适当增加,具体增加比例需参考当地工伤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这两项补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存在差异,需查询当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确定具体金额。

(四)其他赔偿项目处理。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全额报销,停工留薪期内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支付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的晋级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2025-12-27 21:00: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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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伤同时存在九级和十级伤残时,赔偿定级以等级更高的九级为基准,再结合十级伤残情况适当提升赔偿幅度,并非简单叠加两个等级的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以九级对应的9个月本人工资为基础,再根据十级伤残情况额外增加一定额度,具体增加比例需参考当地相关操作细则。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不同地区规定差异明显,需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此外还可能涉及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医疗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停工留薪期内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具体金额。

2025-12-27 19:0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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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同时存在九级和十级伤残时,一般按九级伤残定级,并在九级赔偿基础上适当增加额度,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同一工伤事故导致多处伤残的,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若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因此九级和十级伤残并存时按九级定级,并在九级赔偿基础上适当增加额度。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因存在十级伤残会适当提高该补助金的额度,具体增加比例需参照当地的实施办法或司法实践;二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三是其他费用,如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若想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增加比例或各项补助金的标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精准的赔偿计算结果。

2025-12-27 18:26:52 回复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一、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实践别应当注意一点。为了督促用人单位积极申请工伤,社保机构对于申请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于工伤认定不服,进行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不影响社保基金赔付此期间的工伤医疗费。二、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三、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能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四、护理费护理费=护理人员工资×护理时间。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实际工资计算;家属没有工资或者找护工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护理费不再计算。护理时间按照住院期限计算,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出院以后继续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继续护理时间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需一人以上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人数计算,但护理人数最多不超过三人。五、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派人陪护或者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标准按月发给陪护费。因是否需要陪护发生争议的,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停薪留薪期-住院天数)×40%六、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经鉴定构成伤残,并存在护理依赖的,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等级确定,护理依赖等级分为生活全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七、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区:20元/天/人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针对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①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②具体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例如《河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一具组件式大腿假肢的工伤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1600元,建议使用年限为3年;③由工伤基金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持,以后的实际费用可待发生后主张。十二、停工留薪期满至享受伤残津贴期间的工资从受伤之日起算,终于定残前一天,乘以本人工资十三、交通费、住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1、市内交通补贴:20元/天/人;2、长途公共汽车、火车(硬卧或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实报实销;病情特殊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乘坐方式的,外出前需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3、食宿费用:据实报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150元/天/人,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120元/天/人。4、市内交通补贴、外出治疗工伤的食宿费用报销日期为到达目的地至办理入院手续之日止,随行人员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一、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实践别应当注意一点。为了督促用人单位积极申请工伤,社保机构对于申请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于工伤认定不服,进行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不影响社保基金赔付此期间的工伤医疗费。二、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三、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能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四、护理费护理费=护理人员工资×护理时间。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实际工资计算;家属没有工资或者找护工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护理费不再计算。护理时间按照住院期限计算,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出院以后继续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继续护理时间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需一人以上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人数计算,但护理人数最多不超过三人。五、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派人陪护或者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标准按月发给陪护费。因是否需要陪护发生争议的,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停薪留薪期-住院天数)×40%六、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经鉴定构成伤残,并存在护理依赖的,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等级确定,护理依赖等级分为生活全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七、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区:20元/天/人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针对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①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②具体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例如《河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一具组件式大腿假肢的工伤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1600元,建议使用年限为3年;③由工伤基金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持,以后的实际费用可待发生后主张。十二、停工留薪期满至享受伤残津贴期间的工资从受伤之日起算,终于定残前一天,乘以本人工资十三、交通费、住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1、市内交通补贴:20元/天/人;2、长途公共汽车、火车(硬卧或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实报实销;病情特殊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乘坐方式的,外出前需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3、食宿费用:据实报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150元/天/人,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120元/天/人。4、市内交通补贴、外出治疗工伤的食宿费用报销日期为到达目的地至办理入院手续之日止,随行人员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一、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实践别应当注意一点。为了督促用人单位积极申请工伤,社保机构对于申请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于工伤认定不服,进行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不影响社保基金赔付此期间的工伤医疗费。二、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三、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能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四、护理费护理费=护理人员工资×护理时间。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实际工资计算;家属没有工资或者找护工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护理费不再计算。护理时间按照住院期限计算,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出院以后继续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继续护理时间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需一人以上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人数计算,但护理人数最多不超过三人。五、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派人陪护或者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标准按月发给陪护费。因是否需要陪护发生争议的,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停薪留薪期-住院天数)×40%六、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经鉴定构成伤残,并存在护理依赖的,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等级确定,护理依赖等级分为生活全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七、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区:20元/天/人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针对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①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②具体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例如《河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一具组件式大腿假肢的工伤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1600元,建议使用年限为3年;③由工伤基金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持,以后的实际费用可待发生后主张。十二、停工留薪期满至享受伤残津贴期间的工资从受伤之日起算,终于定残前一天,乘以本人工资十三、交通费、住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1、市内交通补贴:20元/天/人;2、长途公共汽车、火车(硬卧或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实报实销;病情特殊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乘坐方式的,外出前需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3、食宿费用:据实报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150元/天/人,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120元/天/人。4、市内交通补贴、外出治疗工伤的食宿费用报销日期为到达目的地至办理入院手续之日止,随行人员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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