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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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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不是个人财产吗

王** 贵州-安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7 14:46:40 378人阅读

婚前买房不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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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的产权归属需结合出资方式与不动产登记情况综合判定,多数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另一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1.若一方婚前全额支付购房款并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2.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且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可先通过协议处理该不动产。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5-12-27 20: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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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全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出资方个人名下,该房产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的所有权性质不会因共同生活而改变,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该房产。

(2)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可协议处理该房产。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登记方需向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补偿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提醒:
婚前购房需明确产权归属,涉及婚后共同还贷的应保留还贷凭证;若对房产有特殊约定,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避免后续纠纷。

2025-12-27 19:2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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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二)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离婚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双方先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会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由登记方继续偿还。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这些款项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登记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5-12-27 18:4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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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未还清的贷款由登记方独自承担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登记方需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向另一方支付补偿。

2025-12-27 16:5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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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前买房的财产归属分情况认定,全款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个人财产;首付加婚后共同还贷的,登记方可能取得房产,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处理该房屋;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房屋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对婚前房产的归属有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7 16:14: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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