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观层面:帮助者要明知他人进行职务侵占,还主动帮忙或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存在帮助故意。
2.客观层面:实施辅助职务侵占的行为,像提供工具、创造条件、提供信息、进行掩护等,但不直接参与财物侵占。
3.因果关系:帮助行为和职务侵占结果有因果联系,没帮助行为,侵占可能难实施或危害减轻。
4.判定标准:主观无故意或行为与结果无因果联系,不构成职务侵占帮助犯。
结论:认定职务侵占帮助犯需从主观故意、客观辅助行为及因果关系三方面考量,缺少其一则不构成。
法律解析:
在认定职务侵占帮助犯时,主观上需有帮助实行犯实施职务侵占的故意,要明知实行犯的行为性质还积极提供帮助或放任结果发生。客观上实施对职务侵占起辅助作用的行为,像提供犯罪工具、创造条件等,但不直接实施侵占财物行为。同时,帮助行为与职务侵占结果要有因果关系,若没有帮助行为,侵占行为可能无法顺利实施或危害结果会减轻。若行为人主观无故意,或者行为与结果无因果联系,就不构成职务侵占帮助犯。如果在实际生活中,你对职务侵占帮助犯的认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认定职务侵占帮助犯需从主观、客观及因果关系三方面考量。主观上,帮助犯要有帮助实行职务侵占的故意,需明知实行犯行为属职务侵占,且积极提供帮助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客观上,帮助犯实施对职务侵占起辅助作用的行为,如提供犯罪工具、创造条件、提供信息、进行掩护等,但不直接实施侵占财物行为。同时,帮助行为与职务侵占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若没有帮助行为,职务侵占可能无法顺利实施或危害结果减轻。
若行为人主观无故意,或行为与职务侵占结果无因果联系,则不构成职务侵占帮助犯。为避免职务侵占帮助犯情况发生,企业应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培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关键岗位和业务流程进行严格监管。
法律分析:
(1)主观层面,认定职务侵占帮助犯需确认其有帮助实行犯实施职务侵占的故意。若明确知晓实行犯的职务侵占行为,还积极助力或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就满足主观要件。
(2)客观方面,帮助犯实施的是对职务侵占起辅助作用的行为。包括提供犯罪工具、创造条件、提供信息、进行掩护等,但不直接实施侵占财物的实行行为。
(3)因果关系上,帮助行为与职务侵占结果要有因果关联。若没有该帮助行为,职务侵占可能无法顺利实施或危害结果减轻。若行为人主观无故意,或行为与结果无因果联系,则不构成职务侵占帮助犯。
提醒:
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帮助犯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不同案情有不同判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主观方面:要确认行为人是否明知实行犯在实施职务侵占行为,并且是积极提供帮助或者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可以通过行为人的交流记录、日常表现等判断其主观故意。
(二)客观方面:查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辅助职务侵占的行为,像提供犯罪工具、创造条件、提供信息、进行掩护等,同时要明确其未直接实施侵占财物行为。
(三)因果关系:分析若没有该行为人的帮助,职务侵占行为是否难以顺利实施或者危害结果是否会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里的从犯包含职务侵占帮助犯,符合上述认定情况的帮助犯可按从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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