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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一方对诈骗不知情且未参与共谋,不担责,正常花销无需返还。
2.若构成共同犯罪,共同花销会计入诈骗数额。追赃时,共犯对全部数额担退赔责任,按作用和获利定退赔比例。
3.部分人退赔后,可按责任比例向未退赔者追偿。总之,共犯需为共同花销担责。
2025-12-27 14: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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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诈骗产生的共同花销处理要区分情况,不知情未共谋者正常花销无需返还,构成共犯的共同花销计入犯罪数额,共犯需承担退赔责任,部分人退赔后可向未退赔人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诈骗情形下,若一方对诈骗行为不知情且未参与共谋,其正常花销部分与诈骗行为无直接关联,所以不用返还。而当双方构成诈骗共同犯罪时,共同花销属于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范畴,司法实践将其计入犯罪数额。在追赃挽损阶段,共犯对全部诈骗数额包括共同花销负有退赔责任,退赔比例会根据个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获利情况确定。若部分人先行退赔,其超出自身责任比例的部分,可向其他未退赔人按责任比例追偿。如果遇到诈骗相关的法律问题,或对诈骗共同花销处理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7 12:3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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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产生的共同花销处理要根据不同情形而定。若一方对诈骗行为不知情且未参与共谋,不承担诈骗责任,正常花销无需返还;若构成诈骗共同犯罪,共同花销会计入犯罪数额。
2.对于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追赃挽损时共同实施诈骗者要对全部诈骗数额含共同花销承担退赔责任,依据个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获利确定退赔比例。若部分人已退赔,可按责任比例向未退赔人追偿。
3.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精准认定各方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准确核算共同花销并合理确定退赔比例。同时,已退赔者要及时保留证据,以便行使追偿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12:2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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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一方对诈骗行为不知情且未参与共谋时,其正常花销部分因无诈骗主观故意和行为,无需返还,这体现了罪责自负原则,避免无过错方承担不应有的责任。
(2)若双方构成诈骗共同犯罪,司法实践将共同花销计入诈骗犯罪数额,因为共同犯罪人对犯罪行为及后果有共同故意和行为,共同花销是犯罪所得的使用方式之一。
(3)在追赃挽损阶段,共同实施诈骗的人要对全部诈骗数额包括共同花销承担退赔责任,依据个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获利情况确定退赔比例,这能保证退赔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若部分人已退赔,可向其他未退赔人按责任比例追偿,保障了已退赔人的合法权益。
提醒:
若涉及诈骗相关案件,不同情况责任认定和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7 11:4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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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不知情且未参与共谋的一方,保留正常花销属于合理行为,无需担心被追究诈骗责任和返还花销,应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不知情和未参与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若构成诈骗共同犯罪,共同实施诈骗的人要做好承担退赔责任的准备。在司法机关追赃挽损时,积极配合,按个人在犯罪中作用和获利情况确定退赔比例。
(三)若部分人已完成退赔,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其他未退赔人按责任比例追偿,要注意保留好退赔的相关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在诈骗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人需对犯罪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对共同花销的退赔责任。
2025-12-27 11:20: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