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需满足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的财产,包括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家具等物品,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以及用于共同债务清偿的财产。这些财产需是双方均有实际贡献或参与相关事务的财产,并非一方单独所有的个人财产。
(二)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则。能提供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该方所有。无法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分割时,法院会结合双方的出资比例、对财产的使用时间、管理贡献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若双方就分割产生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的,双方可能存在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这类财产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或处分的财物,比如共同购置的物品、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等。
分割时,能证明属于个人财产的归所有人,无法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法院会根据双方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合理划分,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结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可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以个人财产证明为优先,无法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但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共同购置的物品共同经营所得收入等。分割共同财产时,能提供证据证明某财产为个人所有的,该财产归个人所有;无法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双方的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若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或分割存在争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明确自身权益并妥善处理纠纷。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同居关系中,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的财产,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可认定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时需区分个人财产与共有财产。
1.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包括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实物资产,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以及共同管理使用的其他财产。
2.分割财产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无法证明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
3.若双方就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产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1)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中,共同财产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该类财产不适用登记婚姻中的夫妻共同财产规则,需结合同居期间实际情况认定。
(2)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车辆、家电等物品,共同经营各类项目获得的收入,以及共同积累的存款等,需满足由双方共同参与获得或管理的核心条件。
(3)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时,若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某财产为个人单独出资购买或专属个人使用,该财产归其个人所有;无法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法院会根据双方出资比例、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合理分配。
(4)若双方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提醒:
同居期间应保留共同出资的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等证据,避免财产分割纠纷;涉及大额财产购置时,建议提前书面约定归属,降低后续争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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