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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要是生了别人的孩子,小孩一直在和丈夫生。生父想来要回孩?能要回去吗?

ask****987 安徽-合肥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2.27 08:45:28 452人阅读

婚内要是生了别人的孩子,小孩一直在和丈夫生。生父想来要回孩?能要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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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想要回孩子,得看具体情况。法院一般会按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若生父能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比如经济条件好、能提供更好生活教育环境等,有可能要回。不过孩子和丈夫共同生活久了,已形成稳定生活环境,这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可以先和孩子现抚养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

2025-12-27 08:46:26 回复

首先,要了解哪些人可以收养小孩,下面就为你介绍最新收养政策2018年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张龙清律师:热爱律师职业,善于观察与分析社会现象。从业以来,代理诉讼及非诉讼谈判法律事务几百件,有较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凭着热情与敬业的服务赢得不少客户的高度好评。其次,是收养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所谓“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遗弃,经查找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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