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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建设工程领域,若施工合同对付款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法律给出了明确的判定标准。当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交付之日就成为法定的应付款时间,这体现了交付行为与付款义务的紧密关联。
(2)若工程未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会被视为应付款时间。这是因为竣工结算文件是对工程价款的核算依据,提交该文件意味着对付款的一种提示。
(3)当建设工程既未交付且工程价款也未结算时,当事人起诉之日将作为应付款时间。这为权利人在无法通过常规方式确定付款时间时,提供了司法救济途径。
提醒:
建设工程付款时间确定很重要,施工方应及时交付工程、提交结算文件,若遇到问题及时起诉;发包方也应按规定时间付款,避免法律风险,情况复杂时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6 23: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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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方要及时掌握工程交付状态。若工程已实际交付,需留存好交付相关证据,如交付清单、交接证明等,以交付日确定应付款时间并及时主张款项。
(二)若工程未交付,施工方应按规定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保留提交文件的凭证,如快递单、签收记录等,以提交日作为应付款时间。
(三)当工程既未交付,价款也未结算时,施工方可在必要时通过起诉来确定应付款时间,要注意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2025-12-26 21:4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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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付款时间,工程实际交付的,交付日为应付款时间。
2.工程未交付,但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提交日视作应付款时间。
3.工程未交付且价款未结算,当事人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
按此确定付款时间节点,可保障自身权益。
2025-12-26 20: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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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付款时间时,工程已交付以交付日为应付款时间;未交付但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以提交日为应付款时间;未交付且未结算的以当事人起诉日为应付款时间。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有明确的规则来确定应付款时间。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关于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的权益。当遇到这类合同付款时间约定不明问题时,按照上述规则就能准确确定付款时间节点。在实际工程建设中,许多纠纷都源于付款时间不明确,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建设工程合同付款时间确定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6 18:4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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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付款时间时,应按法定规则确定应付款时间以保障权益。若工程已实际交付,交付之日为应付款时间;若未交付但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提交日视为应付款时间;若既未交付也未结算,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应付款时间。
为保障合法权益,相关主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方应及时交付建设工程,并保留交付证据,以便准确确定付款时间。
2.若无法及时交付工程,要尽快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并确保文件被有效接收。
3.当工程未交付且价款未结算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以确定应付款时间并追回应付款项。
2025-12-26 17:43: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