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泸州法律咨询 > 泸州离婚法律咨询 > 离婚走起诉程序可以进行几回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离婚走起诉程序可以进行几回

张** 四川-泸州 离婚咨询 2025.12.25 19:31:05 388人阅读

离婚起诉程序可以进行几回

其他人都在看:
泸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泸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没有限制离婚起诉的次数。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六个月后,起诉方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第二次申请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评估双方实际情况,若认定感情破裂,一般会判决离婚;若仍无法证明感情破裂,也可能再次不判离,之后还能继续起诉。

多次起诉离婚需有新的事实理由,或在法定期限后再诉,同时要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材料,比如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等,以提高判离概率。

2025-12-25 23:21:0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起诉次数无法律限制,第一次起诉若无充分感情破裂证据可能不判离,六个月后可再起诉,后续起诉需符合条件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提高判离概率。

法律解析:
我国法律未对离婚起诉次数作出限制。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时,若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在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原告不得再次起诉,但期满后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评估双方实际情况,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仍缺乏有效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也可能再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续若继续起诉,需满足有新事实新理由或等待六个月期限届满的条件,同时应注意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等,这些证据能有效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几率。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疑问或需要帮助,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指导。

2025-12-25 22:57:3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并未对离婚起诉的次数设置限制,但起诉结果会随证据充分性与起诉时机变化。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缺乏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效证据,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原告可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一期限旨在给予双方冷静修复关系的空间,避免因冲动引发频繁诉讼。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更深入审查婚姻现状。若综合双方实际情况认定感情已无和好可能,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仍无法提供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也可能再次判决不准离婚。

即便多次起诉未获支持,当事人仍可继续提起诉讼,但需满足法定期限要求或提出新的事实、理由。此外,需注意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报警记录、双方长期矛盾的沟通记录等,这些材料能有效提高判决离婚的概率。

2025-12-25 22:04:2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法律未对离婚起诉的次数作出限制,当事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多次提起离婚诉讼。

(2)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

(3)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原告需等待六个月才可再次起诉离婚,但若存在新的事实或理由,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

(4)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婚姻状况、分居时长、是否存在家暴等实际情况,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仍缺乏有效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也可能再次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后续仍可继续起诉。

(5)多次起诉离婚时,当事人应注意满足法定起诉条件,即要么在六个月期满后起诉,要么具备新事实或新理由,同时需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对方存在不良恶习的证明等,以提高判决离婚的概率。

提醒:
多次起诉离婚需遵守法定时限规定,且应注重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判决不准离婚;若对起诉流程或证据收集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2025-12-25 21:52:52 回复
咨询我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若未获得法院支持,需等待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再提起第二次诉讼,期间若无新的事实或理由,不可提前起诉。

(二)每次起诉离婚时,应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报警记录、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等,这些证据能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

(三)若第二次起诉仍未判离,后续可继续起诉,但需遵守法律规定的起诉间隔期限,且每次起诉都应补充新的证据或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025-12-25 20:18:3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进入执行程序后如何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不易移动的财产;扣押则是异地扣留;而冻结则一般针对银行存款或者股票等有价证券。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通常指以下几种方法:(一)保存价款,即如果查封、扣押的财产不易长期保存或者保存所需成本过高,则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予以变卖,保存价款。(二)扣押房屋、车辆等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三)人民可以保全抵押物、留置物,但是,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这是因为当事人以其财产设立抵押、留置属于民事担保行为,而财产保全属于人民的司法行为,虽然人民可以对存在抵押、留置担保形式的财产进一步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但是,这一司法行为并不能否定民事抵押、留置行为的法律效力,因此,抵押权人、留置权人仍然有优先受偿权。(四)保全第三人财产。即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提存财物或者价款。二、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与《通知》、《规定》相比,《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作了全面修订,表现为:(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二)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清晰地告诉大家,审理程序中有关财产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四)若申请人的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财产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裁定解除保全。三、关于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损失的认定1、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的范围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可能是全部错误(如保全对象错误)或是部分错误(如保全金额错误)。对于全部错误的,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可以就全部保全范围引起的损失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对于部分错误的情况,情况就复杂得多。如甲对乙提讼,诉讼请求500万元,但申请保全了乙价值700万元的财产(包括200万待售房产、200万资金、200万股票和100万实物),保全金额高于诉请金额,对于高出部分,即价值200万元的财产,申请人存在明显的申请错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保全的财产的不同,给乙带来的损失也是不同的,究竟应以保全的哪一部分的财产带来的损失来赔偿呢?这里就存在错误申请财产保全范围的确定问题。笔者认为: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是处于主动的地位,应尽到谨慎的义务,否则应承担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而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则处于被动的地位,只能承担保全的后果。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在申请人未尽到谨慎义务,错误申请财产保全并带来损失的情况下,无辜的被申请人或其他受害人有权选择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的范围(往往是造成损失最大的部分),以保护其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并敦促申请人谨慎行使财产保全之权力。2、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损失的类型及举证责任在实践中,因错误申请财产保全造成损失的形式是多样的,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资金实物申请保全措施,影响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在利润上遭受损失;2、由于财产保全,扣押、查封了被申请人的某项财物或产品,使得被申请人不能履行与他人的合法合同,而致其承担违约责任遭受损失;3、申请人申请对某项特定物进行财产保全,使被申请人无法从事某项特定活动而造成的损失;4、因错误的申请财产保全,致使被申请人在商业信誉、企业形象上遭受的损失;5、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股票债券实物等进行保全措施,使被申请人在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无法出售,造成的跌价损失;6、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债权等采取保全措施,请予以划扣,造成被申请人的利息损失;7、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实物申请财产保全措施,造成的保管费用支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