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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确判断撤销事由类型,确定对应的除斥期间。如一般情况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重大误解是知道或应当知道起九十日;受胁迫是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若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满五年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二)密切关注起算时间节点,做好时间记录。可以通过书面记录、设置提醒等方式,确保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三)若不确定是否享有撤销权及除斥期间的计算,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5-12-25 08: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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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权除斥期间起算分情况:一般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90日内行使;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起1年内行使;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2.除斥期间不变,无中断、中止、延长。超法定期间,撤销权消灭。
3.要准确把握撤销事由和起算时间,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权益,不然会丧失权利。
2025-12-25 06:5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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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撤销权除斥期间起算点分多种情况,一般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受胁迫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且除斥期间不变。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不同情形下撤销权除斥期间起算点不同。一般情况下,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开始计算一年;重大误解的情况,仅九十日;受胁迫时,从胁迫行为终止起算一年。同时,无论哪种情形,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起五年未行使撤销权,该权利就消灭。而且除斥期间是固定的,不会因任何情况中断、中止或延长。一旦超过法定期间,撤销权就没了。所以,大家要准确把握撤销事由和起算时间,及时行使撤销权来保障自身权益。若对撤销权及除斥期间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5 05:1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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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权除斥期间起算点分多种情况,不同情形时间不同,且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超期撤销权消灭。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
2.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准确把握撤销事由和起算时间节点,及时行使撤销权。一旦发现存在可撤销情形,应尽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评估自身权益受影响程度,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在法定除斥期间内通过合法途径行使撤销权,避免因超期导致权利丧失。
2025-12-25 03:3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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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撤销权除斥期间起算点有多种情况。一般情况下,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算,期间为一年。这意味着在此期间内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
(2)重大误解的当事人,除斥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算,但时间为九十日。
(3)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4)还有一种情况,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5)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会中断、中止和延长。超过法定期间,撤销权就消灭,当事人无法再行使。
提醒:
要准确判断撤销事由和起算时间,及时行使撤销权,否则会丧失该权利,建议遇到复杂情况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5 03:27: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