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大同法律咨询 > 大同夫妻债务法律咨询 > 一方在离婚时的债务该由谁来负责

一方在离婚时的债务该由谁来负责

杨* 山西-大同 夫妻债务咨询 2025.12.25 03:38:41 441人阅读

一方在离婚时的债务该由谁来负责

其他人都在看:
大同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大同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离婚时债务承担要区分情况,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涵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以及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财产不足或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而一方个人债务,例如婚前所负债务,或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若您在离婚债务承担方面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5 07:21:00 回复
咨询我

离婚时债务承担需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涵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以及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离婚时,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一方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包括婚前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为避免离婚时债务纠纷,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应明确债务性质,大额债务尽量共同签字确认。若面临离婚,对债务承担有争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

2025-12-25 06:27:4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时债务承担的关键在于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如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还有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对于共同债务的清偿,先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一方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例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债务。

提醒:
离婚时准确界定债务性质很重要,不同类型债务承担方式不同。若对债务性质及承担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5 06:26:55 回复
咨询我

(一)明确债务性质。判断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依据是否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等标准。
(二)处理共同债务。确定为共同债务后,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协商清偿方案;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处理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否则另一方无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5-12-25 05:05:05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时,债务承担要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包括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用共同财产清偿,财产不够或归各自所有时,先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个人债务由负债人自己承担,比如婚前债务,还有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日常开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2025-12-25 04:49: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负债人去世债务由谁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债务人有配偶,该笔债务又属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向其配偶追偿;《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你也可以向其遗产继承人追偿。债务转让协议书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序言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故此,各方约定如下:第一条债权转让1.1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2.1A公司承诺并保证:第三条违约责任3.1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第四条生效4.1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第五条适用法律5.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第六条其他规定6.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A公司(公章)B公司(公章)C厂(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