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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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拥有女儿抚养权的情况,可凭借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依据法律规定向女方主张探视权或要求带回女儿生活,这是基于抚养权所赋予的权利。
(2)没有抚养权时,先与女方协商了解女儿情况和探视安排,这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或行使探视权。起诉时,需准备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以及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更适宜抚养女儿的材料,像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法院会综合考量作出裁决。
提醒:
在处理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时,要确保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有抚养权的情况:凭借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按照相关规定向女方主张探视权或者把女儿接回来一起生活。
(二)没有抚养权的情况:
1.先和女方协商,了解女儿情况和探视安排。
2.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或行使探视权。起诉时准备好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证明有抚养能力和适宜抚养条件的材料,如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先确定是否有女儿抚养权。若有,可凭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按规定向女方主张探视权或带女儿生活。
2.若没有抚养权,先和女方协商,了解女儿情况和探视安排。
3.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或行使探视权。起诉时准备亲子关系证据,如出生证明,还有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材料,如收入、居住证明等。法院会综合考量后裁决,保障权益。
结论:有女儿抚养权,可依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女方主张探视权或带回女儿生活;没有抚养权,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变更抚养权或行使探视权,起诉要准备亲子关系和自身抚养能力等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和探视权是父母对于子女的重要权利。拥有抚养权意味着对子女生活安排有主导权,可按相关约定或判决要求行使权利。若没有抚养权,法律也保障其与子女见面相处的权利。协商是解决问题较为平和的方式,而诉讼则是在协商无果时的有力途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当事人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女儿和女婿闹离婚,分居三年了,男方不离婚怎么办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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