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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的婚前财产界定需结合购房时间、出资主体及产权登记情况综合判断,不同情形下的财产归属有清晰的法律认定规则。
1.婚前个人全款购房的情形
一方在结婚登记前以个人财产全额购置婚房,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购房者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形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房屋仍归首付支付方所有,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获得相应补偿。
3.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的情形
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婚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4.双方父母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情形
双方父母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婚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可按照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份额认定为按份共有财产,离婚时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2025-12-24 17: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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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结婚登记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婚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婚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购买婚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婚房仍认定为首付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婚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该婚房属于子女婚前个人财产。
(4)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婚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该婚房。
提醒:
婚前购房时应保留出资凭证、转账记录等材料,共同还贷需留存还贷证明;若对财产归属存疑,可咨询专业人士明确界定,避免后续纠纷。
2025-12-24 17:1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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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登记前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二)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婚房,所有权归首付方个人所有,但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首付方需要补偿给另一方。
(三)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婚房,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四)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婚房,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5-12-24 16:5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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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婚前财产界定主要依据购房时间与出资情况。若结婚登记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属婚前个人财产。
若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屋仍归首付方所有,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获得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的补偿。
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单独赠与,属婚前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婚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房屋。
2025-12-24 15:57: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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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房婚前财产界定需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及产权登记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房婚前财产界定需考虑以下情形。其一,结婚登记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其二,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仍认定为首付方婚前财产,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补偿。其三,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其四,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若对婚房财产界定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益。
2025-12-24 14:21: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