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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要提供什么证据

李** 北京-海淀区 交通事故类鉴定咨询 2025.12.24 12:57:49 368人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要提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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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主张财产损失赔偿,需围绕损失的真实性、关联性与合理性准备充分证据,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准备财物受损及维修相关证据。包括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财物受损评估报告,以及实际维修产生的正规发票,这两类证据可直接证明受损财物的价值和维修费用,是主张损失的核心基础材料。

2.提供车辆权属证明材料。需提交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明确车辆的所有权归属,确保主张赔偿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赔偿诉求被驳回。

3.若涉及车辆贬值损失,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贬值评估报告。报告需清晰说明贬值的原因与事故的直接关联性,以及具体的贬值金额,这类专业报告是认定贬值损失的关键依据。

4.主张停运损失时,需准备营运合同、营运台账、收入报表等材料。这些材料要能清晰展示事故发生前后的收入差异,证明停运期间的实际收入损失,且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5.留存事故现场影像资料和财物购买凭证。现场照片或录像能直观反映财物受损的原始状况,购买凭证可证明财物的原始价值,两者结合可进一步佐证损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025-12-24 16: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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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和修理发票是主张财产损失的核心证据,评估报告可明确受损财物的价值,修理发票能证明维修产生的实际费用,二者结合可直接体现损失金额。

(2)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以此证实车辆的合法归属情况,确保主张赔偿的主体具备相应的权利资格。

(3)若主张车辆贬值损失,必须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贬值评估报告,非资质机构出具的报告通常不被采纳。

(4)涉及车辆停运损失时,需提交营运合同、营运台账、收入报表等材料,这些材料可证明因事故导致的停运期间实际收入减少情况。

(5)事故现场的照片或录像可直观呈现财物受损的原始状态,能辅助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增强主张的可信度。

(6)财物的购买凭证可证明其原始价值,对于无法维修或完全损毁的财物,该凭证可作为计算损失金额的重要参考。

提醒:
主张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时需注意保留所有证据原件,不同案情下证据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确认具体所需材料。

2025-12-24 16:4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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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和修理发票,这些材料能直接证明财物受损的价值和维修花费的金额。

(二)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用来确认车辆的归属情况,避免因权属问题影响赔偿主张。

(三)如果车辆因事故出现贬值,要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贬值评估报告,以此证明贬值的具体金额。

(四)若车辆是营运车辆,需准备营运合同、营运台账、收入报表等材料,证明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

(五)保留事故现场的照片和录像,这些材料能直观展示事故现场财物受损的实际状况。

(六)准备财物的购买凭证,用来证明财物的原始价值,辅助确认损失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025-12-24 16:3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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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财物损坏评估报告与维修发票,证明受损价值及维修费用。

二、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明确车辆所有权归属。

三、车辆贬值需合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贬值评估报告。

四、停运损失需营运合同、台账、收入报表等证明收入减少。

五、留存事故现场照片或录像,直观反映财物受损状况。

六、保留财物购买凭证,证明初始价值。

七、齐全上述证据,可更高效主张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

2025-12-24 14:4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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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主张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需根据损失类型提供相应合法有效证据以支持诉求。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因此主张财产损失赔偿时,需提供能证明损失存在及金额的证据。具体包括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和修理发票,用于证明受损财物价值及维修费用;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证明车辆归属情况;车辆贬值的,需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贬值评估报告;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的,需营运合同、营运台账或收入报表等证明停运期间收入损失;现场照片或录像,直观反映事故现场财物受损状况;财物购买凭证,证明财物原始价值。提供上述证据能更有效支持赔偿主张,若对证据准备或赔偿流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4 13:29:0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发生交通事故,理论上都可以扣车对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查验和对车辆进行检验,但只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交警一般会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也就是不会扣车扣证、不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不会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另外无证驾驶、未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客运机动车超载20以上货运机动车超载30以上等可以扣车。另外还要看你的车手续全不全,如果不全的话,一定会扣车的。另外,你的车交没交保险,如果没交的话,那也是不行的。还有,最主要的是你有没有驾驶证。如果手续全,而且交了保险的话,那你放心,交警不会扣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交管部门只有因搜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车,例如鉴定车速、刹车灯光是否合格等,不能以解决赔偿纠纷为由扣车,因赔偿需要扣车应通过财产保全程序进行。但是,目前交警部门扣车往往都没有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和鉴定,也没有开具扣车凭证,要不就是交管部门自己检验一下(交警部门自己没有鉴定资格)。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2、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3、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4、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人格权的案件”中,所以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按非财产案件来交纳诉讼费。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2、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3、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4、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人格权的案件”中,所以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按非财产案件来交纳诉讼费。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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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理赔误工费损失的时候必须要提供收入证据和误工时间证据,除非是那些根本就没有正经工作的这些人,收集相关证据的时候会稍微有些复杂,实际上也就是需要专门到社会保障部门查询一下本地职工收入状况,否则的话,这些证据都能请求用人单位帮忙办理。

    2024.09.09 255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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