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存续期一方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分情况判断,满足特定条件的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可能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下婚姻存续期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一是使用一方婚前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证明购房款项来源于婚前财产的;二是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使用个人资金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三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若不存在上述情形,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自己婚姻存续期购买房屋的财产性质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确认财产归属。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并非绝对。
1.使用一方婚前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购房款项全部来自婚前财产的,该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2.夫妻双方已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使用个人资金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3.未进行婚内财产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仅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1)使用一方婚前财产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提供证据证明购房款项来源于婚前财产的,该房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
(2)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使用个人资金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3)未进行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提醒:婚姻存续期购房时,应保留好款项来源的相关凭证,如银行流水、书面财产约定等,若对房屋产权归属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权利。
(一)使用一方婚前财产购买房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证明购房款项来源于婚前财产的,该房屋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用个人资金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三)未作上述约定时,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专业解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的私人债务通常由该方独立偿还,只要这些债务不是用于维持或提高夫妻共同生活及生计,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比如,一方瞒着配偶,偷偷借了一大笔钱,远超家庭日常开支,而且这笔钱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就应该被视为个人债务。
专业解答夫妻关系存续间若是利用自己个人的财产买房、且买房后不加对方的名字,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若是买房的一方并不能拿出证明房款是个人资产支付的证据,那么婚内购买的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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