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遇到恶意抢注商标时,可根据商标所处的不同阶段采取针对性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若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期,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提交异议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能够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且有一定影响商标的证据材料,如商标使用记录、相关知名度证明等。
2.若商标已完成注册,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针对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情形,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申请时需收集自身使用商标的证据,以及对方存在恶意抢注行为的证据。
3.若因恶意抢注商标遭受经济损失,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抢注方承担赔偿责任。起诉时需提供损失与恶意抢注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明材料,如业务受损的相关记录等。
2025-12-24 10:51: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若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期,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提交异议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证明恶意抢注的证据材料等,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自己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若商标已注册,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其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需收集自身使用商标的证据、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等材料提交。
(3)若因恶意抢注遭受损失,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方赔偿损失。需准备自身遭受损失的相关证据,如商标使用记录、经济损失凭证等。
提醒:
遇到恶意抢注商标时,需及时收集并固定证据,包括自身商标使用的时间、范围及影响力证明,对方恶意抢注的相关证据;若对维权流程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2025-12-24 09:25:54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期,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提交异议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证明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材料,如自身在先使用商标并有一定影响的证据、对方明知该商标存在仍抢注的证据等。
(二)若商标已完成注册,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涉及驰名商标的,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申请时需提交自身使用商标的记录、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等材料。
(三)若因恶意抢注遭受经济损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抢注方承担赔偿责任。需提供损失与抢注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如业务损失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025-12-24 08:51:52 回复
咨询我
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阶段时,可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需准备异议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以及对方用不正当手段抢注已有一定影响商标的证据。
商标已注册的,注册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其无效。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权利人不受五年期限限制,同时需收集自身使用商标及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
若因恶意抢注遭受损失,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抢注方赔偿相应损失。
2025-12-24 08:33:4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遇到恶意抢注商标,可根据商标所处状态采取异议、无效宣告或起诉赔偿的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解析: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若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期,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提交异议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证明恶意抢注的证据材料等,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若商标已注册,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需收集自身使用商标及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材料。若因恶意抢注遭受损失,还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方赔偿。建议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整理证据和采取合适的维权步骤。
2025-12-24 08:23: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