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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回来分到的财产要怎样处理

黄* 四川-泸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4 01:23:44 487人阅读

失踪回来分到的财产要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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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失踪人重新出现且失踪宣告被撤销后,财产代管人需移交财产、报告管理情况,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需赔偿,财产增值部分归失踪人,合理保管费用可从财产中扣除。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失踪人重新出现后,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会撤销失踪宣告。此时财产代管人应立即向失踪人移交代管的财产,并详细报告财产管理的情况。若代管人在管理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失踪人财产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若代管期间财产产生增值,增值部分归失踪人所有。若代管人为保管财产支付了合理费用,比如仓储费、维修费等,可从代管财产中扣除该费用。若遇到代管人拒绝移交财产、不报告管理情况或对损失赔偿有争议等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2025-12-24 06:0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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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指定的财产代管人负责管理。当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法院会依法撤销失踪宣告。此时,财产代管人需按规定处理相关财产事宜,确保失踪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失踪人重新出现且失踪宣告被撤销后,财产代管人应及时向失踪人移交所有代管的财产,并全面报告财产管理情况,包括财产的保管、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具体内容。

2.若财产代管人在管理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与失踪人实际遭受的损失相当。

3.代管人管理财产期间产生的增值部分,归失踪人所有,代管人不得擅自占有或使用该增值财产。

4.代管人在管理财产过程中支出的正当费用,如为维护财产支付的合理维修费、保管费等,可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扣除,扣除后剩余财产应全部移交失踪人。

5.所有财产处理完成后,应尽可能恢复到失踪前的状态,确保失踪人的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2025-12-24 05:5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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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财产代管人管理。当失踪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时,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失踪宣告。

(2)失踪宣告撤销后,财产代管人应当及时向失踪人移交代管的全部财产,并详细报告财产管理情况,包括财产的收支、保管、处分等具体内容。

(3)若财产代管人在管理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若代管财产产生增值,增值部分归失踪人所有。

(4)代管人管理财产期间支出的正当费用,如为保管财产支付的合理仓储费、维护费等,可从代管财产中扣除后再移交剩余财产。

(5)失踪宣告撤销后的财产处理,应遵循恢复失踪前状态的原则,保障失踪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提醒:
失踪人重新出现后,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失踪宣告,并要求财产代管人移交财产及报告管理情况;若发现财产损失系代管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可依法主张赔偿。

2025-12-24 04:3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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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踪人重新出现后,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向法院申请撤销失踪宣告。

(二)财产代管人需及时向失踪人移交代管的全部财产,并详细报告财产管理期间的情况。

(三)若代管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失踪人可要求代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代管期间财产的增值部分归失踪人所有,代管人因保管财产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从代管财产中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代管的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财产代管人因履行职责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失踪人的财产承担。

2025-12-24 02:4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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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指定的代管人负责打理。若失踪者重新出现,本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者返回后,代管人需及时移交代管的财产,并详细说明这段时间的财产管理情况。

代管人若因故意或严重失误造成财产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管理期间财产增值的部分归失踪者所有,合理的保管费用可从财产中扣除,最终让财产恢复到失踪前的状态,保障其合法权益。

2025-12-24 01:39:0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失踪人员工资怎么领失踪人员,如果在失踪前工资没有领的,可以由其家属代领,如果是在失踪后,由于劳动者并不在岗,并未参加劳动,并无工资可领。二、失踪的法律规定(一)失踪的概念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没有音讯的事实状态。失踪的原因包括:离家出走、战争、意外事件等。失踪制度是对一种不确定的客观事实状态的法律认定,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宣告自然人失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自然人失踪已满两年。下落不明,指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地无任何消息。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是持续地、毫不间断地满2年。2年的期限是从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或居所而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2、失踪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出申请。所谓利害关系人,指在法律上与下落不明的自然人存在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包括失踪人的近亲属和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3、人民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发出公告,寻找该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后仍无下落的,判决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三)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1、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下落不明的自然人由人民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法律规定的有代管资格的人或有代管资格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2、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职责。(保管、代为履行)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并不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原来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仍然有效,其承担的民事义务仍须履行。在失踪人失踪期间,失踪人的义务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以支付财产的方式履行。(四)被宣告失踪的自然人重现的法律后果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一经撤销,代管人的代管权随之终止,代管人应将其代管的财产及收益返还给被撤销失踪宣告的人,并负有将代管期间对其财产管理和处置的详情告知的义务。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得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主体条件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客体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法律程序  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  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提出申请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宣告失踪案件,人民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代管人。  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由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管辖。这样便于受诉人民就近调查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事实,便于人民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也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公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是寻找该公民、等待其出现的期间。公告寻找失踪人,是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必经程序。因为宣告失踪是一种推定,而这一推定又将给被宣告失踪的公民带来重大影响。所以,为了充分保护该公民的民事权益,使判决建立在慎重、准确的基础上,人民必须发出公告。  判决  公告期满,该公民仍然下落不明的,人民应确认申请该公民失踪的事实存在,并依法作出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的判决。如公告期内该公民出现或者查明下落,人民则应作出判决,驳回申请。  法律后果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指定代管。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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