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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赔偿金包含的项目有什么

张* 四川-成都 离婚咨询 2025.12.22 17:47:00 414人阅读

离婚赔偿金包含的项目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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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两类补偿。物质补偿针对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比如因家暴产生的医疗费、误工损失等;精神补偿则是对过错行为带来的精神痛苦的弥补。

法律规定可主张赔偿的情形有五种: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主张赔偿需注意时间节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时,需与离婚请求同时提出;作为被告若未在诉讼中主张,离婚后仍可单独起诉要求赔偿。

2025-12-22 21:1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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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存在法定过错的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该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类,且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法律解析:
离婚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针对过错方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比如实施家庭暴力导致无过错方身体伤害而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过错方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精神痛苦。法定可主张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主张赔偿需注意时间要求,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应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作为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若遇到离婚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及主张方式。

2025-12-22 20:5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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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是无过错方在婚姻关系中因对方法定过错行为遭受损害时,可向过错方主张的赔偿,主要包含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两类,主张需满足法定情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物质损害赔偿针对过错方行为直接造成的无过错方财产损失,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另一方身体受伤,无过错方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均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范畴。

2.精神损害赔偿是过错方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精神痛苦时应给予的赔偿,主要用于弥补无过错方因婚姻破裂及对方行为产生的心理创伤,具体金额需结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

3.法定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只有符合其中一种情形,无过错方才有权提出请求。

4.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注意时间要求。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应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赔偿请求;作为被告时,若不同意离婚且未主动提出,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主张赔偿。

2025-12-22 20:4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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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两类。物质损害赔偿针对过错方行为造成的无过错方财产损失,例如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身体伤害,无过错方为此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过错方需予以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则针对过错方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精神痛苦,过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赔偿。

(2)法定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存在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这些情形需由无过错方提供证据证明过错方存在相应行为。

(3)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注意时间要求。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应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若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提醒:
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时需注意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主张期限而无法维护自身权益,具体案情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5-12-22 20:1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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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需核实过错方是否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过错行为,这是申请赔偿的前提条件。

(二)区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物质损害赔偿需收集因过错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证据,比如医疗费、误工费等支出凭证。精神损害赔偿需提供能证明精神痛苦程度的材料,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相关证人证言等。

(三)把握主张赔偿的时间节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作为被告且不同意离婚、未提出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5-12-22 18:48:3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工伤赔偿都有哪些项目?具体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对于工伤赔偿都包含什么项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工伤赔偿都有哪些项目?具体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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