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定责,同时保留好所有与理赔相关的票据和证明,如医疗票据、误工证明、定损单、维修发票等,这是顺利理赔的关键。
(二)明确理赔顺序: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若赔偿不足,再由商业险按照合同进行赔偿,若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则由侵权人承担。
(三)准确计算赔偿项目: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各项理赔项目,如医疗费凭正规票据,误工费依据误工时长和收入状况,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情况,残疾或死亡赔偿金按相应标准,财产损失凭定损单和维修发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被机动车撞后,理赔项目如下:
1.医疗费:凭正规票据赔,包含诊疗、买药等费用。
2.误工费:按误工时间和收入定,要提供误工证明。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按误工费算,没收入或请护工按当地标准。
4.交通费:以合理实际票据为准。
5.残疾赔偿金(致残):按伤残等级和当地收入算。
6.死亡赔偿金(致死):计算方式类似残疾赔偿金。
7.财产损失:如修车费,凭定损单和维修发票赔。
通常先由交强险赔,不够商业险补,再不够侵权人担责。记得及时报警定责,保留票据和证明。
结论:
被机动车撞到后,理赔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合同赔,仍不足则由侵权人承担,需及时报警定责并保留相关票据证明。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也应依法赔偿。所以被机动车撞后,上述理赔项目有明确法律依据。先由交强险赔偿是为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基本赔偿,商业险进一步分担风险,侵权人最终兜底。在实际理赔中,及时报警定责能明确责任划分,保留票据和证明是理赔的关键证据。如果遇到被机动车撞后理赔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被机动车撞到后的理赔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若致残)、死亡赔偿金(若致死)、财产损失等。一般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合同赔,仍有不足则由侵权人承担。
1.医疗费凭正规票据赔付,包含诊疗、药品等费用。
2.误工费依误工时长和收入状况确定,需提供误工证明。
3.护理费方面,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依当地标准。
4.交通费以实际发生且合理的票据为准。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计算。
6.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类似残疾赔偿金。
7.财产损失如车辆修理费等,凭定损单和维修发票理赔。
建议及时报警定责,保留好各类票据和证明,保障理赔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1)医疗费的赔付以正规票据为依据,包含诊疗和药品等费用,这体现了赔偿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要求。
(2)误工费的确定依赖于误工时长和收入状况,并且需要提供误工证明,以此来准确计算赔偿金额。
(3)护理费区分护理人员有无收入,有收入按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则依据当地标准,保障了不同情况下护理费用的合理赔偿。
(4)交通费以实际发生且合理的票据为准,确保了费用的合理性和可追溯性。
(5)若导致残疾或死亡,分别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相关。
(6)财产损失凭定损单和维修发票理赔,保障了财产受损后的合理赔偿。在赔偿顺序上,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则由侵权人承担。
提醒: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警定责,务必保留好各类票据和证明,因不同案情赔偿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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