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承德法律咨询 > 承德专利法律咨询 > 专利权二审时无效怎么办

专利权二审时无效怎么办

张* 河北-承德 专利咨询 2025.12.21 13:08:13 317人阅读

专利权二审时无效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承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承德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专利权二审被宣告无效,若不服决定,可在收到通知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当事人有司法救济权利。
2.起诉时需提供充足证据与合理理由,证明专利权不应被宣告无效。
3.若法院维持无效决定,该专利权自始不存在。此前执行完毕的侵权判决等一般无追溯力,但因专利权人恶意致他人损失应赔偿,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返还部分或全部费用。

2025-12-21 19:30: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专利权二审被宣告无效,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三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起诉要提供充分证据和理由。若法院维持无效决定,专利权自始不存在,此前执行完毕的侵权判决等一般无追溯力,但有特殊情况需赔偿或返还费用。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决定并非最终结果,当事人有司法救济权利。当专利权二审被宣告无效,若不服该决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不过起诉时要准备好充分证据与合理理由来证明专利权不应被宣告无效。若法院最终维持无效决定,那么该专利权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对于此前基于该专利权的侵权判决、调解书等执行完毕的情况,通常不具有追溯力,但要是专利权人存在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就需要给予赔偿;若存在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情况,则要部分或全部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等费用。如果大家在专利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1 17:56:58 回复
咨询我

1.专利权二审被宣告无效后,若不服无效宣告决定,可在收到通知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这是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救济的权利。
2.起诉时需提供充分证据和合理理由,以证明专利权不应被宣告无效。
3.若法院判决维持无效决定,该专利权自始不存在。此前基于该专利权的侵权判决、调解书等执行完毕的,通常无追溯力。不过,若因专利权人恶意造成他人损失,需给予赔偿;若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应部分或全部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等费用。
建议当事人在应对专利权二审被宣告无效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积极准备起诉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1 17:24:4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专利权二审时被宣告无效,若不服该决定,可在收到通知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因为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决定并非终局,当事人有司法救济权利。
(2)起诉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和合理理由,以证明专利权不应被宣告无效。
(3)若法院判决维持无效决定,该专利权自始不存在。此前基于该专利权的侵权判决、调解书等执行完毕的,通常无追溯力。但要是专利权人恶意造成他人损失,需给予赔偿;若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应部分或全部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等费用。

提醒:
起诉时证据和理由至关重要,要确保充分合理。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1 15:37:59 回复
咨询我

(一)对无效宣告决定不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起诉时提供充分证据和合理理由,证明专利权不应被宣告无效。

(二)若法院判决维持无效决定,该专利权自始不存在。

(三)此前基于该专利权的侵权判决、调解书等执行完毕的,一般不具有追溯力。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因专利权人恶意造成他人损失的,应给予赔偿;二是若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应部分或全部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2025-12-21 14:56:3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专利无效复审的处理程序首先,需要准备好复审申请书和意见陈述书以及证据材料。申请书和意见陈述书等格式文本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或者复审委员会网站下载,参考使用。其次,正常情况下,专利复审需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递交材料,申请专利复审。许多情况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申请涉案专利无效,这种情况下可以拿着的受理通知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递交材料,可以当场拿到受理通知书。再次,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无效复审的申请之后,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在一个月之内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补偿证据或者补偿意见。超过一个月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接受。最后,一般会有一个口审程序,这个程序是专利复审程序中最重要的的部分。口审程序跟的开庭程序类似,规则略有不同。双方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都要到场,向合议组说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自己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对于一些复杂的专利,最好应该带着专利产品或者模拟器具,以供合议组对事实和技术问题进行查明。复审委员会审查完毕之后会出具审查决定书,对复审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提起行政诉讼。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专利无效宣告能否合并审理依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无效宣告期内,如果需要进行诉讼的,对有关联的案件可以合并审理。为了提高审查效率和减少当事人负担,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对案件合并审理。合并审理的情形通常包括:(1)针对一项专利权的多个无效宣告案件,尽可能合并口头审理。(2)针对不同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案件,部分或者全部当事人相同且案件事实相互关联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当事人书面请求或者自行决定合并口头审理。合并审理的各无效宣告案件的证据不得相互组合使用。二、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后果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所谓“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即指法律上认定该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自被宣告无效后才失去法律效力,即对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是有溯及力的。(二)本条在第一款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的同时,又在第二款中,规定了对几种情形不具有追溯力,包括:1、对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已经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追溯力。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前,专利权人以他人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人民提出诉讼,经人民根据当时尚属有效的专利权,作出有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判决、裁定并已执行的,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对该项已作出并已执行的判决、裁定,不具有溯及力。依判决、裁定侵犯专利权而给予的侵权损害赔偿,当事人不得请求返还。2、对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无效宣告不具有追溯力。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因侵犯专利权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当事人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期满既不又不履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已经履行的,或者已经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其后作出的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没有追溯力。三、专利无效的情形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2、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3、违法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4、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的规定执行。5、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分为三种类型:  1.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2.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3.维持专利权有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生效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当事人不服无效决定,可向提讼。无效宣告需要材料: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自递交申请之日起,专利复审委员会会在8个月左右做出决定。1、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2、无效宣告的理由  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主要包括:认为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或同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或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说明书修改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照片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照片表示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违反国家法律或者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等。  3、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4、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5、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  受理诉讼的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什么情形下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什么情形下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20 1552阅读
  •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有什么情形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有什么情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3.03 1915阅读
  •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有哪些情形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有哪些情形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28 1197阅读
  •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无效请求的处理程序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无效请求的处理程序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3.02 2233阅读
  • 专利权无效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专业解答专利申请经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定属于无效专利,专利权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申请复审,仍旧认定无效的,专利权人不服可以在复审决定通知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无效诉讼维权。

    2024.09.01 342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