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专利无效复审的处理程序
首先,需要准备好复审申请书和意见陈述书以及证据材料。申请书和意见陈述书等格式文本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或者复审委员会网站下载,参考使用。
其次,正常情况下,专利复审需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递交材料,申请专利复审。许多情况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申请涉案专利无效,这种情况下可以拿着的受理通知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递交材料,可以当场拿到受理通知书。
再次,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无效复审的申请之后,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在一个月之内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补偿证据或者补偿意见。超过一个月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接受。
最后,一般会有一个口审程序,这个程序是专利复审程序中最重要的的部分。口审程序跟的开庭程序类似,规则略有不同。双方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都要到场,向合议组说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自己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对于一些复杂的专利,最好应该带着专利产品或者模拟器具,以供合议组对事实和技术问题进行查明。
复审委员会审查完毕之后会出具审查决定书,对复审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提起行政诉讼。
专业解答专利复审程序的具体步骤为:首先,疑似侵权方在收到驳回通知后的三个月内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请求;其次,专利申请人需提交书面复审材料,包括复审理由和相关证据;接着,知识产权局对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口头审理;最后,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专业解答专利权无效程序:异议方提出申请,要求宣告某专利无效。商标评估审议委员会审查后,决定是否无效。被异议者不满可在15天内申请复审,委员会12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书面通知双方。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无效请求的处理程序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专业解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行政管理部门驳回申请不服气的,可以自接到复审驳回通知三个月时间内,向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申请专利被宣告无效之后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先提交行政诉讼申请书,专利局下发的无效宣告书,去法院缴纳诉讼费,等候开庭处理,最后由法院判决,并下达判决书。
律师解析 专利复审流程是: (一)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 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 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二)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三)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 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的; 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的; 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四)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 如果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律师解析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律师解析 专利复审流程是: (一)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 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 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二)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三)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 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的; 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的; 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四)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 如果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律师解析 专利复审的流程主要有: 第一,申请启动专利复审程序。 第二,专利复审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进行前置复审。 第三,专利复审决定的作出。 如果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那么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解析 专利复审流程是: (一)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 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 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二)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三)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的; 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的; 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四)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如果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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