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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定的债权能不能进行转让

龙** 吉林-延边 债务债权咨询 2025.12.19 03:06:16 477人阅读

已确定的债权能不能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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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已确定的债权通常能转让,但存在三类不得转让的情形,且转让时债权人需通知债务人。
法律解析:
债权转让是债权人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人的行为。不过并非所有债权都可转让,根据法律规定,基于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进行转让。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权人有通知债务人的义务,若未通知,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同时,从权利一般随主债权转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可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如果大家在债权转让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或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19 08:0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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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确定的债权通常可转让,但存在限制。法律允许债权人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不过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三类债权除外。
2.债权转让需遵循一定程序和规则。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从权利一般随主债权一并转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债务人在接到转让通知后,可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3.解决措施与建议:债权人在转让债权前,应仔细审查债权是否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转让过程中,及时、有效地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在接到通知后,要正确行使抗辩权。受让人要了解债权的相关情况和债务人可能的抗辩事由,降低风险。

2025-12-19 06:3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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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已确定的债权通常可转让,这是债权人的一种常见操作。债权转让即债权人通过协议把债权全部或部分给予第三人。
(2)不过,存在三类债权不能转让,包括基于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况。例如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就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范畴。
(3)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这能保障债务人知晓债权主体的变更。
(4)从权利一般随主债权转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而且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可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提醒:
债权转让时要留意债权是否属于不可转让范围,通知债务人务必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的法律处理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9 06:12: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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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进行债权转让,需先确认该债权不属于三类不得转让的情况,即不是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不是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不是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债权转让时,债权人要及时通知债务人,保障转让对债务人产生效力。
(三)债权人转让债权后,要清楚从权利一般会随主债权一并转让,但专属于自身的从权利除外。
(四)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可能会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受让人需有所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025-12-19 04:5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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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确定的债权通常能转让,这是债权人把债权全或部分转给他人的行为。不过有三类债权不能转,即按性质、约定、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
2.转让债权,债权人要通知债务人,没通知对债务人无效。
3.一般从权利随主债权一起转让,但专属债权人的除外。
4.债务人收到通知后,能向受让人提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

2025-12-19 04:23:58 回复

债权转让的类型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债权转让之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权转让之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债权转让之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债权转让之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这些债权转让类型中,第一种债权转让类型在会计实务中由于对业务的不同理解和会计处理原则的选用不同,容易产生很多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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