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双鸭山法律咨询 > 双鸭山离婚法律咨询 > 男方精神出轨,夫妻该如何办理离婚

男方精神出轨,夫妻该如何办理离婚

杨* 黑龙江-双鸭山 离婚咨询 2025.12.18 00:18:39 487人阅读

男方精神出轨,夫妻该如何办理离婚

其他人都在看:
双鸭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双鸭山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签订纸质离婚协议,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协商无果,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单纯精神出轨一般不构成法律认定的感情破裂情形,但可收集聊天记录等证据,连同起诉状提交法院。法院会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将判决离婚。

2025-12-18 05:51: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离婚可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办理,精神出轨难以直接认定为法定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但可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法律解析:
若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致,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相关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仅精神出轨通常难以认定为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但当事人可收集精神出轨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等,连同起诉状提交给法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如果对离婚流程、证据收集或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2025-12-18 05:21:26 回复
咨询我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双方是否能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1.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需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至此完成离婚手续。

2.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将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3.仅精神出轨通常难以认定为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但提出离婚的一方可收集对方精神出轨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等,连同起诉状一并提交给法院,以辅助法院判断双方感情状况。

2025-12-18 05:08:2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双方需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后若双方仍坚持离婚,应共同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手续。

(2)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主张对方存在精神出轨,可收集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提交法院,但仅精神出轨通常难以直接认定为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行调解,若经调解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将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提醒:
涉及精神出轨的离婚纠纷中,收集证据需注意合法性,避免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私信息;不同案情的具体处理方案存在差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法律建议。

2025-12-18 03:15:28 回复
咨询我

(一)协议离婚的操作方式。若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致,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的操作方式。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仅精神出轨通常难以认定为法定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但可以收集精神出轨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等,连同起诉状提交给法院。法院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1.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5-12-18 01:42:18 回复

是男方“知错不改”,就要赔偿女方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巫女士本想以此约定来制约丈夫关先生的外遇行为,但在两人随后的离婚诉讼官司中,认定该约定合法有效。记者获悉,北京市海淀区准许两人离婚,并判决依然与外遇交往的关先生赔偿巫女士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也是迄今为止离婚官司中出现的最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金。巫女士诉称,1993年自己与关先生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来,关先生有外遇。2004年4月,巫女士发现了关先生的不轨行为,关先生也承认了自己与第三者非法同居的过错。2006年7月,夫妻俩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关先生表示愿意痛改前非,否则相关财产即按《婚内财产约定》执行。但之后关先生一直与第三者同居。巫女士诉至,除了要求与关先生离婚、主张对女儿的抚养权以及要求关先生每月给付5000元抚养费,并按照《婚内财产约定》,A的住房、室内全部物品及polo牌小轿车都应该属于巫女士。同时,依据该约定,关先生还应支付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关先生辩称,巫女士所出具的约定不仅包括财产还包括孩子的抚养费、家庭既往的开支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约定的范围远远超出财产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住房及屋内物品、汽车及在巫女士处的存款可归巫女士所有,但不同意给付巫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约定》,虽涉及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精神损害赔偿等多项内容,但该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为有效。故判决准许离婚,女儿由巫女士抚养,关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5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住房、室内全部物品及polo牌小轿车归巫女士;关先生补付女儿的抚养费12.6万元,并给付巫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101万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