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男方“知错不改”,就要赔偿女方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巫女士本想以此约定来制约丈夫关先生的外遇行为,但在两人随后的离婚诉讼官司中,认定该约定合法有效。记者获悉,北京市海淀区准许两人离婚,并判决依然与外遇交往的关先生赔偿巫女士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也是迄今为止离婚官司中出现的最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金。巫女士诉称,1993年自己与关先生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来,关先生有外遇。2004年4月,巫女士发现了关先生的不轨行为,关先生也承认了自己与第三者非法同居的过错。2006年7月,夫妻俩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关先生表示愿意痛改前非,否则相关财产即按《婚内财产约定》执行。但之后关先生一直与第三者同居。巫女士诉至,除了要求与关先生离婚、主张对女儿的抚养权以及要求关先生每月给付5000元抚养费,并按照《婚内财产约定》,A的住房、室内全部物品及polo牌小轿车都应该属于巫女士。同时,依据该约定,关先生还应支付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关先生辩称,巫女士所出具的约定不仅包括财产还包括孩子的抚养费、家庭既往的开支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约定的范围远远超出财产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住房及屋内物品、汽车及在巫女士处的存款可归巫女士所有,但不同意给付巫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约定》,虽涉及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精神损害赔偿等多项内容,但该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为有效。故判决准许离婚,女儿由巫女士抚养,关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5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住房、室内全部物品及polo牌小轿车归巫女士;关先生补付女儿的抚养费12.6万元,并给付巫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101万元。
2020-11-11 12:15:58 回复专业解答在婚姻中,女方不忠导致离婚,男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失赔偿,但具体金额没有固定标准。法院会考虑女方行为的恶劣程度、男方所受精神伤害的程度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数千至数万元的赔偿金额。
专业解答丈夫要求妻子与第三方给予精神补偿的合法性探讨当一方因为存在外遇而导致离婚的情况发生时,未侵犯错误的那一方享有申请提出赔偿要求的合法权益。对于婚姻中出现的不忠诚现象,这种无法忽视的失信行为,不仅会严重破坏和破坏夫妻之间的正常关系,拆解原本完整的家庭,同时还可能伤害到无辜的孩子们。此外,此类行为亦会严重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因此,这种背离道德底线的行为已经被明确写入法律条款之中,予以严格禁止。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中,如果是女方出轨导致离婚,那么男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固定的赔偿标准。法院会综合考虑女方行为的恶劣程度、男方受到的精神伤害程度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一个合适的赔偿金额,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之间。具体的赔偿金额,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裁定。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一方对另一方不忠,可能会被视为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精神赔偿请求。这在重婚或长期同居等严重出轨情况下尤其如此。但在一般出轨情况下,是否能获得赔偿则需要综合考虑出轨的性质以及它对婚姻的深远伤害,才能决定是否应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专业解答由于我国法律在精神赔偿方面缺乏明确标准,离婚精神赔偿也无固定参照。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有一些基本条款供参考,如轻度精神伤害赔偿1000-3000元,严重则3000-5000元。具体数额需结合情形和当地法院裁决确定,通常不高。因此,在面临出轨等导致离婚的情况时,是否投入时间和精力搜集证据或寻求律师意见值得灵活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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