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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诈骗罪主观占有,可从四方面判断:
1.履约能力:若明知无法履约还骗取财物,可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
2.行为动机与手段:通过欺骗获取财物,且用于非正当用途,而非正常经营,可认定有主观占有故意。
3.财物处置方式:肆意处分、携款潜逃或隐匿财产不返还,表明不想归还财物。
4.违约后态度:积极补救有归还意愿,通常无非法占有目的;逃避抵赖,则有主观占有嫌疑。
2025-12-16 13: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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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判断诈骗罪主观占有可从行为人有无履行承诺能力、行为动机与手段、财物处置方式、违约后态度这几方面考量。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罪的认定需考量主观占有故意。若行为人明知自身无履约能力还骗取财物,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获取财物并用于非正当用途,肆意处分财物或携款潜逃等,以及违约后逃避责任,这些情况都可认定其有主观占有故意。反之,若行为人有履约能力,获取财物用于正常经营,妥善处置财物且违约后积极补救,通常不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涉及可能存在诈骗的情况时,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主观占有较为复杂。若您有相关法律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16 11:5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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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诈骗罪主观占有可从多方面判断。明知无履约能力仍骗取财物、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物并用于非正当用途、肆意处分财物或携款潜逃、违约后逃避责任抵赖等,均可认定有主观占有故意;而违约后积极补救有归还意愿,通常不认定。
1.核查履行承诺能力,若行为人明知自身无履约能力却骗取财物,可认定其有非法占有目的。
2.考察行为动机与手段,若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获取财物,且财物用于非正当用途,可认定主观有占有故意。
3.观察财物处置方式,肆意处分、携款潜逃、隐匿财产拒不返还,表明不想归还财物。
4.分析违约后态度,积极补救有归还意愿不认定,逃避责任抵赖则有主观占有嫌疑。
2025-12-16 11:3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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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履行承诺能力是关键判断因素。若在无履约能力情况下骗取财物,这种行为违背诚信原则,反映出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2)行为动机与手段能体现主观意图。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获取财物,且将财物用于非正当用途,而非正常经营或履约,说明其从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
(3)财物处置方式是重要参考。肆意处分、携款潜逃、隐匿财产拒不返还等行为,直接表明行为人主观上不想归还财物,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
(4)违约后态度可辅助判断。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有归还意愿的,通常无非法占有目的;而逃避责任、百般抵赖的,则有较大主观占有嫌疑。
提醒:
判断诈骗罪主观占有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16 10:3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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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行为人履行承诺的能力,若明知无法履约还骗取财物,可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考察行为动机与手段,通过虚构事实等获取财物,且用于非正当用途而非正常经营履约,可认定有主观占有故意。
(三)观察财物处置方式,肆意处分、携款潜逃、隐匿财产拒不返还,表明不想归还财物。
(四)分析违约后态度,积极补救有归还意愿,通常不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逃避责任、百般抵赖则有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诈骗就包含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上述判断方式可用于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这一主观目的。
2025-12-16 09:01: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