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可撤销事由后,及时收集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订立合同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
(二)在法定期间内主张权利,避免因超期导致撤销权消灭。
(三)若未及时行使撤销权且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发现存在可撤销的执行依据等特殊情况,可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撤销相关执行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1.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途径多样。发现可撤销事由,不必等强制执行阶段,可及时向法院起诉撤销相关行为。
2.符合法定条件,如因重大误解等订立合同,撤销权人要在法定期间主张权利。法院认定撤销事由成立,会判决撤销,恢复原状。
3.未及时行使撤销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发现可撤销执行依据等特殊情况,才可能在执行中考虑撤销,但这并非普遍方式。
结论: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并非必须等到强制执行阶段,发现可撤销事由后可及时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订立合同等符合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时,撤销权人应在法定期间内主张权利。撤销权人发现可撤销事由后,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请求撤销相关行为。法院认定撤销事由成立,会判决撤销并恢复原状。只有未及时行使撤销权且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发现可撤销执行依据等特殊情况,才可能在执行程序中考虑撤销,但这并非普遍路径。若遇到撤销权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途径和时机多样,并非局限于强制执行阶段。一般在发现可撤销事由后,可及时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当出现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订立合同等法定情形,撤销权人需在法定期间主张权利,法院认定撤销事由成立,会判决撤销相关行为并恢复原状。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撤销权人应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发现可撤销事由,在法定期间内积极通过诉讼行使权利。
2.当事人要留存好与可撤销事由相关的证据,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3.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才发现可撤销情况,要尽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按法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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