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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两年转给成年孩子的钱,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把钱给成年孩子的行为通常属于赠与。如果这种赠与是两人共同同意的,并且已经实际给到孩子手里,钱的所有权就归孩子,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有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给钱不是真的想赠与,比如只是让孩子临时保管,或者是为了恶意转移财产才给孩子,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这笔钱可能还是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2025-12-13 21:4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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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前两年给成年孩子的钱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例外情形。
法律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离婚前两年给成年孩子钱的行为,通常视为赠与。若该赠与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且完成交付,钱的所有权就转移给孩子,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若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这笔钱的给付并非出于赠与目的,比如只是让孩子代为保管,或者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这笔钱可能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给孩子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明确自身权益。
2025-12-13 20:18: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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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两年给成年孩子的钱通常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给成年孩子钱的行为一般视为赠与行为。若该赠与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且已经完成交付,钱的所有权就会转移给孩子,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2.若另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笔钱的给付并非出于赠与目的,例如只是让孩子代为保管,或者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这笔钱可能仍然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25-12-13 18:5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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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离婚前两年仍处于婚姻存续期内,双方在此期间取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共同财产。
(2)离婚前两年给成年孩子的钱,若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赠与且已完成交付,该笔钱的所有权转移至孩子,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3)若另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给付行为并非赠与,比如仅是委托孩子代为保管,或存在通过此方式恶意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该笔钱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提醒:
给孩子大额资金时建议保留双方共同同意的有效证据;若怀疑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12-13 18:3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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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前两年给成年孩子的钱,若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同意的赠与且已实际交付,该笔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赠与完成后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孩子,不再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持有的财产。
(二)若一方能证明这笔钱并非赠与,而是委托孩子保管,或者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比如为了减少离婚时对方可分割的财产而故意转给孩子,那么这笔钱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5-12-13 18:30: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