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非因日常所需处分时需双方协商一致。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原配平等处理权。
(2)原配通过合法途径,像协商、诉讼等向小三要回财产,是正当维护自身权益,不算敲诈。
(3)若原配以威胁、要挟等手段,让小三交出远超赠与数额的财物,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只有主张合理范围内的夫妻共同财产,才不构成敲诈。
提醒:
原配要回财产应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合理数额,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财产范围。原配要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确定被擅自赠与小三的财产数额,确保主张的是合理范围内的财产。
(二)选择合法途径。可以先尝试与小三协商,和平解决财产返还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要回财产。
(三)避免不当手段。不能采用威胁、要挟等方式迫使小三交出远超赠与数额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婚姻期间财产大多属夫妻共有,一方不能擅自处置。若一方把共同财产给小三,侵犯了另一方对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另一方有权要回。
2.原配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要回财产,是在维护自身权益,不算敲诈。
3.但要是原配用威胁手段,让小三交出远超赠与数额的财物,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合理主张共同财产则不构成。
结论:
原配找小三要回财产通常不算敲诈,合理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以威胁等手段索要远超赠与数额财物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多为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时需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无权单独处分。若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原配平等处理权,原配可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要回财产,这是合法维权行为。然而,若原配以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小三交出远超赠与数额的财物,就可能触犯敲诈勒索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就不构成敲诈。若在类似情况中对自身权益维护及行为合法性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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