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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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涉及房贷时,夫妻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贷处理方式。若房屋归一方,该方承担剩余房贷并补偿另一方,补偿数额综合房屋购买出资、婚后还贷及增值情况确定。
2.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协商出售,用售房款还房贷,剩余款项按约定分配;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3.不过,离婚协议中房贷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无法对抗银行等债权人。若一方不按约定还款,银行有权要求双方还款。
4.建议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明确房贷处理细节和违约责任。若涉及诉讼,要积极收集房屋出资、还贷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涉及房贷时,夫妻可在离婚协议中对房贷处理作出约定。当房屋归一方时,该方承担剩余房贷还款责任,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综合房屋购买出资、婚后还贷和增值情况确定。比如购买房屋时一方出资较多,在补偿计算上会有所体现。
(2)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协商出售房屋,用售房款偿还房贷,剩余款项按约定分配。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处理方式,能避免双方后续的房贷压力。
(3)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房屋使用情况等因素。
(4)离婚协议对房贷的约定只在夫妻间有效,不能对抗银行等债权人。若一方不按约定还款,银行仍有权要求双方还款。这意味着即使离婚协议有约定,也不能免除另一方对银行的还款义务。
提醒: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明确房贷处理细节,一方不还款时另一方可追偿,但仍有被银行追责风险,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若房屋归一方,该方承担剩余房贷还款责任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综合房屋购买出资、婚后还贷及增值情况确定。
(二)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协商出售,用售房款还房贷,剩余款项按约定分配。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四)要明确离婚协议对房贷的约定只在夫妻间有效,不能对抗银行等债权人,一方不按约定还款,银行仍可要求双方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协议离婚有房贷时,夫妻可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房贷处理办法。若房屋归一方,该方承担剩余房贷,同时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依房屋购买出资、婚后还贷和增值情况定。
2.若双方都不要房,可协商卖房,用售房款还房贷,剩余款项按约定分配;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3.离婚协议对房贷的约定只在夫妻间有效,不能对抗银行等债权人。若一方不按约定还款,银行仍可要求双方还款。
结论:
协议离婚存在房贷时,夫妻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贷处理方式,包括房屋归一方并由其承担剩余房贷及补偿另一方、协商出售房屋偿还房贷后分配剩余款项等,若协商不成可起诉,且离婚协议约定不能对抗银行等债权人。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对于存在房贷的房屋,双方可自行约定处理方式。若房屋归一方,该方承担剩余房贷还款责任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综合房屋购买出资、婚后还贷和增值等情况确定。若双方都不要房屋,可协商出售,用售房款还房贷后分配余款。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决。不过,离婚协议中对房贷的约定仅约束夫妻双方,银行等债权人不受此约束,若一方不按约定还款,银行有权要求双方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您在处理离婚房贷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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