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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离婚时让对方净身出户该怎么做

张**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13 04:00:21 315人阅读

想在离婚时让对方净身出户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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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让对方在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从收集对方过错证据和查看夫妻财产约定两方面着手,但法院最终分割财产会综合判定。
1.收集对方重大过错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分割财产时也会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2.查看夫妻财产约定,若约定一方有特定行为则自愿放弃财产且约定合法有效,可按约定处理。不过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建议在婚姻中注意留存相关证据,签订财产约定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约定合法有效。

2025-12-13 08: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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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未明确规定“净身出户”,但让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有法可循。收集对方重大过错证据是有效途径,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无过错方不仅可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分割财产时也会倾向无过错方。
(2)查看夫妻财产约定也很关键。若约定一方有特定行为就自愿放弃财产,且约定合法有效,可按约定处理。不过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3)法院分割财产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不会仅依据单一情况决定。

提醒:
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夫妻财产约定务必确保内容合法有效。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3 08:1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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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对方重大过错证据,比如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样无过错方不仅能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分割财产时也会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二)查看夫妻财产约定,若约定一方有特定行为就自愿放弃财产,且约定合法有效,可按约定处理,但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12-13 07:4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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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未明确“净身出户”。想让对方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可收集其重大过错证据,像重婚、家暴等,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法院分割财产会照顾无过错方。

2.查看有无夫妻财产约定,若约定一方有特定行为就自愿放弃财产且合法有效,可按约定处理。但约定不能违法和违背公序良俗。

3.法院分割财产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2025-12-13 07:0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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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律无“净身出户”明确表述,想让对方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可收集对方重大过错证据或依据合法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但法院分割财产会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无过错方有权就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分割财产时也会照顾无过错方。同时,若夫妻间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约定一方有特定行为则自愿放弃财产,可按约定处理,但约定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然而,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若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12-13 05:09:07 回复

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很多女性在丈夫出轨时,都希望丈夫净身出户。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想法很难得到支持。因为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中第二项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一律不予支持。而且损害赔偿的金额要与损害后果相适应,司法实践中就算有符合以上情况之一的,赔偿的额度也不会太高,更不用说让过错方净身出户了。就本案而言,当事人所说的背叛是指什么,咨询中不明确。如果她的丈夫只是与婚外异性有通奸行为,还没有达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则请求损害赔偿也有难度。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您好,关于怎么可以让男方净身出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般不可以。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对方作为过错方,你可以提过错损害赔偿金。一般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所以你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仅仅“出轨”证据不足以使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其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这一条,你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可以向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使男方净身出户。根据你所述的情况,你们结婚已经22年了,一般一审会认为感情基础好,有和好的可能所以不会判决离婚的。若果你确实希望离婚,给你几点建议:①收集男方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从而在诉讼中更好的举证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权利。②防止男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财产,若男方有相关迹象,而你恰好收集了相关证据你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请求对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扩展资料: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答如下,一、离婚时如何才能让对方净身出户有人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就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其实这是不正确的理解,过错如达到法定条件,经确认后,只会判决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而非剥夺所有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2、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二、签订离婚协议需注意什么问题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离婚协议的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3)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6)离婚协议应当履行,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要求其履行。经过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想要让对方净身出户的话,此时只能与对方进行充分的协商,而一般都是在对方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导致了夫妻离婚的,那协商由对方净身出户才是比较容易接受的。但要是由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此时一般是不会做出净身出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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