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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上不存在“青春损失费”概念,恋爱、同居关系结束后单独主张该费用缺乏直接法律依据,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2.若恋爱、同居期间一方存在侵权行为,像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受损害方可以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索赔。
3.双方结束关系时,若一方自愿对另一方补偿并签订协议,且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协议有效。
4.单独以青春为由索赔,既无法定索赔金额标准,也难以获得法律支持。
建议在恋爱、同居关系中,双方应保持理性,若遇到侵权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签订补偿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合法合规。
2025-12-12 17: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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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未明确规定“青春损失费”,在恋爱或同居关系结束后,单纯主张该费用通常无法获得法院支持,因为其缺乏直接法律依据。
(2)若在恋爱、同居期间发生侵权行为,像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情况,受损害方能够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来索赔。
(3)当双方结束关系时,若一方自愿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并签订协议,只要协议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4)单独以青春流逝一年为由索赔,既没有法定索赔金额标准,也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提醒:
不要盲目主张青春损失费,若存在侵权行为可依法索赔;签订补偿协议时要确保其合法合规。
2025-12-12 17:0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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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恋爱、同居关系结束,不应以“青春损失费”为由索赔,因为缺乏直接法律依据,单独主张通常得不到法院支持。
(二)若恋爱、同居期间一方对另一方有侵权行为,像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受损害方可以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索赔。
(三)双方结束关系时,若一方自愿对另一方补偿并签订协议,且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协议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5-12-12 16:5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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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里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说法,单独以此索赔缺乏法律依据,恋爱、同居关系结束后,法院通常不支持此类诉求。
2.若恋爱、同居期间存在侵权行为,如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受损害方可以按侵权责任规定索赔。
3.双方结束关系时,一方自愿补偿并签协议,只要不违法违规和公序良俗,协议一般有效。单纯以青春为由索赔,无法定金额标准,难获法律支持。
2025-12-12 15:3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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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单独以青春为由索赔缺乏法律依据,通常难以得到法院支持,但存在侵权行为或有自愿补偿协议的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法律中没有“青春损失费”的概念,在恋爱、同居关系结束后,单纯主张青春损失费没有直接法律依据。不过,若在恋爱、同居期间一方对另一方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侵权行为,受损害方可以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索赔。另外,若双方结束关系时,一方自愿对另一方补偿并签订协议,且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协议有效。单独以青春一年为由索赔,既无法定索赔金额标准,也难以获法律支持。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12 14:36: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