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分居期间,若无特别约定,工资等收入属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投资经营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是共同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属个人财产;能证明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法院会合理分配。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未改变婚姻关系,所以期间工资、奖金等收入为共同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经营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认定为共同财产,是为了平衡夫妻双方权益。而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或明确指向性,属个人财产。若能证明财产分别管理使用,法院分割时会考虑财产来源等情况合理分配,体现公平原则。若在夫妻分居财产认定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夫妻分居期间,财产认定以婚姻关系存续状态为基础,若无特别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居不改变婚姻关系,双方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仍属共同财产。
2.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经营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认定为共同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偿补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个人财产。
3.若双方能举证财产为各自分别管理使用,法院分割时会考虑财产来源等合理分配。
建议:夫妻可提前签订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日常注意保留财产来源及管理使用的证据,以便在财产分割时维护自身权益。
(一)夫妻在分居期间,若没有特别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都算共同财产,可提前做好相关收入记录。
(二)若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经营,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需留意投资经营的收益情况。
(三)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或遗嘱、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个人财产,要保留好相关凭证。
(四)若能证明某些财产是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可收集证据,以便法院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1)在夫妻分居期间,只要婚姻关系还存在,且无特别约定,夫妻所得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比如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即使处于分居状态,依然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2)一方用个人财产进行投资、经营等活动产生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3)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分居期间也不改变其性质。
(4)若双方能证明某些财产是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法院在分割时会结合财产来源等情况合理分配。
提醒:夫妻分居期间财产认定较为复杂,不同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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