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获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收入,即便处于分居状态,其性质也不会改变,仍属于共同财产。
同时,生产经营、投资所获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也都被视为共同财产。
然而,分居期间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留意。
倘若双方对分居期间的财产有书面约定,那么就应依照约定来处理。
要是一方在分居期间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在离婚时,他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财产是在分居期间独立取得的,并且未使用共同财产,比如一方接受的专属赠与等,就可以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
总之,对于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和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