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清偿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二)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
(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四)法院裁定终结后,管理人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法人资格消灭,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清算后,所欠款项按法定顺序清偿。先支付为破产程序和债权人共同利益产生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2.接着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3.若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财产分配完,管理人申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4.法院裁定终结后,管理人办理注销,企业法人资格消灭,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结论:
破产清算后所欠款项按法定清偿顺序处理,财产不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分配完毕经裁定终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后,企业法人资格消灭,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有明确的清偿规则。先支付为破产程序顺利开展及债权人共同利益产生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时,各债权人按比例获得清偿。破产财产分配结束,管理人会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后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法人资格就此消灭,未清偿的债权也无需再偿还。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破产程序的公平有序。如果对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等法律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1.破产清算后所欠款项严格按法定清偿顺序处理,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保障程序顺利与债权人共同利益,之后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企业应提前规划财务,避免陷入破产困境。在日常经营中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按时支付职工工资和税款。
-债权人在与企业交易时,应充分了解其财务状况和信用情况,降低风险。
-管理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确保清偿顺序公正透明,及时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程序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分析:
(1)破产清算的法定清偿顺序具有明确规定,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保障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和债权人共同利益。
(2)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排在首位,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3)所欠税款的清偿紧随其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4)普通破产债权最后清偿。当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时,按比例分配,确保公平。
(5)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需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之后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法人资格消灭,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提醒:
企业和债权人应了解破产清偿顺序,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时及时申报债权。不同破产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具体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