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吐鲁番法律咨询 > 吐鲁番美容及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 实习生出医疗事故会不会被开除

实习生出医疗事故会不会被开除

郭* 新疆-吐鲁番 美容及医疗纠纷咨询 2025.12.10 13:38:28 340人阅读

实习生出医疗事故会不会被开除

其他人都在看:
吐鲁番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吐鲁番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实习生出医疗事故是否被开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实习生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比如因严重失职给患者造成重大损害,单位可按相关法律和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将其开除。若医疗事故是因实习生经验不足,或存在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且实习生无重大过错,单位通常不会直接开除,可能给予培训、指导或警告处分。若实习协议有相关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单位应制定清晰合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实习生在医疗事故中的责任和处理方式。
2.对于无重大过错的实习生,单位要提供更多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升业务能力。
3.签订实习协议时,双方应明确医疗事故的处理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2025-12-10 19:06: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实习生出医疗事故后是否被开除,要综合多方面情况考量。当实习生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且情节严重,像因严重失职给患者带来重大损害时,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自身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对实习生作出开除处理。
(2)若医疗事故的发生并非实习生存在重大过错,而是由于经验不足,或者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单位通常不会直接开除实习生,可能会采取给予培训、指导或者警告处分等措施。
(3)实习协议中若有关于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约定,那么会按照协议约定来执行。

提醒: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避免严重过错。不同单位规定和实习协议约定有别,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12-10 17:36:11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实习生而言,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提升专业技能和责任心,尽量避免因自身重大过错导致医疗事故。若遇到因经验不足等非重大过错引发的事故,要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
(二)单位应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明确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在判断是否开除实习生时,要综合考量过错程度、协议约定等因素,做到公平公正。
(三)双方都要重视实习协议的签订,在协议中清晰约定医疗事故的相关处理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5-12-10 15:43:31 回复
咨询我

1.实习生出医疗事故是否开除,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如严重失职致患者重大损害,单位可依规定开除。

2.若实习生无重大过错,是经验不足或不可控因素导致事故,单位通常不会直接开除,可能给予培训、指导或警告。

3.若实习协议有相关约定,则按约定处理。总之,开除与否关键看过错程度、单位规章和协议约定。

2025-12-10 15:05:5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实习生出医疗事故是否会被开除,要根据实习生过错程度、单位规章制度和实习协议约定来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实习生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且情节严重,像严重失职致使患者遭受重大损害,单位有权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将其开除。不过,要是医疗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实习生经验不足,或者存在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实习生本身并无重大过错,单位通常不会直接开除,可能会给予培训、指导或警告处分。同时,若实习协议中有关于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总之,在判断是否开除实习生时,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10 14:31:22 回复

一、和解(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和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不能规避当事医院、当事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参加和解的患方必须直接与医院发生利害关系,在法律上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义务,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继承人、代理人等。  (3)参加和解的院方必须由院方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和解,其代表医院的行为,应认定合法有效。医院的其他人员如参加和解,要持有盖有医院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其和解行为才合法有效。  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可见,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三、诉讼(打官司)  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在举证责任方面,患者对患方和院方存在医患关系,以及产生了损害后果负有举证责任,院方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

一、和解(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和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不能规避当事医院、当事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参加和解的患方必须直接与医院发生利害关系,在法律上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义务,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继承人、代理人等。  (3)参加和解的院方必须由院方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和解,其代表医院的行为,应认定合法有效。医院的其他人员如参加和解,要持有盖有医院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其和解行为才合法有效。  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可见,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三、诉讼(打官司)  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在举证责任方面,患者对患方和院方存在医患关系,以及产生了损害后果负有举证责任,院方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