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了解一下农村人口低保政策,一家三口,夫妻双方己经七十二岁,儿子四十四岁,患有精神病,需要长期服用,现在三人都没工作,没有一点经济来源。早年在城市打工。买了一约60平米的二手房。就因这房子,取消了低保。现在三人都没有工作,这个条件符合低保标准吗?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家庭给予的生活救助。以下是关于农村人口低保政策的详细介绍,结合你描述的情况来分析是否可能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持有当地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 :这是申请农村低保的基本户籍要求。若一家三口均为当地农村户口,满足此基础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不同地区标准不同。这里的家庭收入不仅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还涵盖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对于你提到的家庭,若夫妻双方72岁可能已无劳动能力,儿子44岁但患有精神病需长期服药,可能劳动能力受限,家庭整体收入如果低于当地标准,则符合这一关键条件。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一般来说,家庭财产主要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包括银行存款、机动车辆、船舶、房屋等。各地对家庭财产有不同的限制条件,比如有的地区规定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有大额银行存款等情况可能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若你家没有超出规定的财产情况,就满足此项要求。
申请流程
1. 申请 :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如实提供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信息,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诊断证明(儿子的精神病诊断证明)等。
2. 受理与审核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
- 初审过程中,会组织民主评议,广泛听取村民意见。
3. 审批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收到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低保的,发给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低保金发放
低保金实行差额发放,即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按月或按季度进行发放。例如,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500元,你家三口人月人均收入是200元,那么每人每月可领取300元低保金,一家三口每月共领取900元。
鉴于你家的情况,儿子患有精神病需长期服药会产生一定的医疗费用,且可能影响家庭收入,建议你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咨询具体政策和申请事宜,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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