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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补充的证据在应开示范围内,律师有权知晓,这能保障其行使辩护权。
2.若检察院补充关键证据却不告知律师,律师难全面掌握信息,无法充分准备辩护,违背保障辩护权原则。
3.为保证诉讼公正、保障律师辩护权,检察院补充证据后一般要告知律师,利于后续辩护工作开展。
2025-12-08 21:0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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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检察院补充证据一般要告知律师。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补充侦查所获证据,属于应开示的证据材料范畴。律师有权了解案件证据情况,这是保障其有效行使辩护权的必要条件。若检察院补充了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却不告知律师,会使律师无法全面掌握案件信息,难以做好充分的辩护准备,这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原则相违背。因此,为保障诉讼程序公正和律师辩护权,检察院补充证据后通常需告知律师,方便律师开展后续辩护工作。如果您在类似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8 19:2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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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补充证据一般应告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补充侦查获取的证据属于应开示的证据材料,律师有权了解案件证据,以保障其有效行使辩护权。
2.若检察院补充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却不告知律师,律师无法全面掌握案件信息,难以充分准备辩护,这违背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原则。
3.为保障诉讼程序公正和律师辩护权,检察院补充证据后通常需告知律师,方便律师开展后续辩护工作。
建议检察院建立规范的证据告知流程,在补充证据后及时以书面或电子方式通知律师。律师若未收到通知,可主动联系检察院询问证据补充情况。
2025-12-08 19:2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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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审查起诉阶段,按照规定,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补充侦查得到的证据,属于应开示的证据材料。这意味着律师有权知晓这些证据情况,以保障其能有效行使辩护权。
(2)若检察院补充了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却不告知律师,律师就无法全面掌握案件信息,难以做好充分的辩护准备。这显然违背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原则。
(3)从保障诉讼程序公正和律师辩护权的角度看,检察院补充证据后通常要告知律师,这样律师才能开展后续的辩护工作。
提醒:
当遇到检察院补充证据未告知的情况,律师可及时与检察院沟通。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2025-12-08 18:2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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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院应建立规范的证据告知流程,在补充证据后及时以书面或电子方式通知律师,明确补充证据的内容和获取时间。
(二)对于紧急补充且可能影响庭审进程的证据,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告知律师关键信息,随后再提供详细材料。
(三)设立专门的证据查询平台或渠道,方便律师随时查询补充证据的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这表明律师有权利获取案件相关证据材料,检察院补充证据后告知律师是保障律师此项权利的体现。
2025-12-08 17:09:41 回复